黔西南州顺利完成对县级政府质量工作首次考核
黔西南州顺利完成对县级政府质量工作首次考核。考核组听取兴仁县政府质量工作汇报。
黔西南州顺利完成对县级政府质量工作首次考核。考核组在贞丰县走访企业。
亮点黔西南讯 根据《黔西南州质量工作考核办法》规定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 2016 年度质量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各市(县)政府及义龙新区管委会认真组织开展自我评价的基础上,近日,黔西南州政府组成的三个质量工作核查组,圆满完成了对各市(县)政府及义龙新区管委会2016年度质量工作情况的核查,考核报告将于近期上报州政府,由州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将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和问责的依据
为推动落实地方政府质量安全责任,引导地方政府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强质量工作,州政府制定了《黔西南州质量工作考核办法》,规定从2016年起,对各县(市)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年度质量工作进行考核,并于2016年8月制定了《2016年黔西南州质量工作考核量化目标值及评分细则》,对相关考核目标、考核要点设置、评分标准、评分依据等作了详细的要求,并明确了每项考核要点的责任部门。
考核内容包括质量目标、质量措施和否决项等三个方面,涉及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生态及环境质量、质量宏观管理、质量安全监管、质量基础建设6个方面22个考核要点。根据考核评分细则,要求工业产品质量监抽合格率90%以上,食品监抽合格率92.3%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98%以上,道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城市(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达99%,城镇(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
根据《黔西南州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规定,考核评定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4个等级,分别为:A级(90分及以上)、B级(80-89分)、C级(60-79分)、D级(59分及以下)。对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地区,一律考核评定为D级。考核结果为A级的,予以通报表扬,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考核结果为D级的,相关责任人不得参加年度评奖及各类评先表彰,同时,考核结果将交由干部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和问责的依据。
对县级政府进行质量工作考核,一方面,推动全州县(市、区)相继开展质量强县、强市、强区、强业活动,形成全社会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通过构建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为导向的质量考核办法,促进地方政府、监管部门、企业主体三方责任的落实,整体推进质量工作,建立起“大质量”工作格局的机制,从而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谢国飞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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