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小编的话:
近日,从小品学兼优、家中独子,在兴义市某中学就读的15岁少年学生洋阳突发疾病离开了父母,离开了这个世界,其器官捐献移植到其他病患者身上,延续了其他危重病患者的生命。这件事在兴义、在黔西南的朋友圈广为流传,感动网友,感动社会。
洋阳年仅15岁不幸离世,让其亲属、父母极其悲痛,其器官捐献移植让读者无比动容。
洋阳的事例告知我们,生命是无比灿烂,但生命有时又是如此脆弱。那么,当不幸发生时,我们该怎样对待遗体,让生命更有意义?这里,洋阳及他的父母为我们作出了或许是更好的诠释和回答。
5月24日,也就是洋阳离世的第二天,洋阳所捐献的器官已经成功移植到3名患者身上,让长期饱受疾病折磨的患者重获新生,让失明患者重见光明。
洋阳是黔西南第一例、贵州省第十八例人体器官捐献者。器官捐献移植、延续其他人生命,让生命更加灿烂、更有意义,黔西南会出现第二例、第三例、 第 n 例 人体器官捐献者吗?贵州会出现更多例吗?
当然,我们更想说的话是,无论是谁,都要“珍惜生命,活出灿烂”!
(来源:亮点黔西南)
5月23日,对5名器官疾病患者来说,是一个获得重生的日子,他们要感谢天堂里的少年洋阳。这名15岁的少年在离世之际,捐出了自己一个肝脏、两个肾脏和一对眼角膜,让它们在别人的身体里得到生命延续。洋阳也因此成为黔西南州首例、贵州省第十八例人体器官捐献者。
今日,洋阳所捐献的器官已经成功移植到3名患者身上,让长期饱受疾病折磨的患者重获新生,让失明患者重见光明。
据了解,洋阳是贵州安顺市关岭县人,今年15岁,从小品学兼优,生前在兴义市某中学就读,是家中独子。十多天前,正在上课的他突发不明原因的头痛、呕吐,在外就诊后不见好转,立即呼叫救护车送到州人民医院急诊科抢救,来时已经陷入深度昏迷状态。
在手术室,医护人员向洋阳做最后的道别
据急诊医学科副主任广跃乾介绍:洋阳在急症科救治后,诊断其为梗阻性脑积水、脑中央疝、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分布性休克、代谢性酸中毒、吸入性肺炎,任何一项都有致命的可能。意外发生后,在医院全力抢救了近10多天后,洋阳的病情持续恶化,已经无法救治。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器官移植团队认真细致地为洋阳做好器官摘取手术
5月21日,面对儿子抢救无望的事实,在急诊科副主任广跃乾的帮助下,悲痛的洋阳家人做出了捐献器官帮助他人的决定。在与贵州省红十字会取得联系后,州人民医院及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器官移植团队快速反应,完成捐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22日,在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器官移植团队以及州人民医院等多科室专家会诊,严格参照国际惯例和器官移植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经脑干测试、脑电图检测、自主呼吸停止测试等诊断后,判定洋阳为脑死亡,认为该病人已无生还可能。
5月23日上午,医务人员庄重地与洋阳进行了最后告别,随后在省、州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专职协调员的见证下,洋阳成功捐献了两个肾脏、一个肝脏和两个眼角膜。按照贵州省人体器官捐献的相关标准、流程,捐献的器官通过中国人体器官共享与分配计算机系统,在全国等待移植病人名单中进行了分配,确保器官获取及使用公开、透明、可溯源。
大爱无疆,生命永续!洋阳作为黔西南州首例人体器官捐献者,他们一家的大爱情怀让我们深深感动。让我们向洋阳致敬,向伟大的父母致敬!
死亡就像是一道门
死亡并不是结束
而是通过它进入下一个世界
就想一道门一样
而我则是守门人
在这里送走无数人
并对他们说
一路好走,来世再见
——《入殓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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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器官移植是治疗各种终末期疾病的有效手段,我国器官移植技术也十分成熟,肝、肾等大器官移植更是达到国际水平。但是,我国每年约有150万病人需要器官移植,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有1万例左右,捐献器官数量同需要器官移植治疗的病人数相比,两者之间存在着巨大差距。
由于传统观念的原因,公众对器官捐献普遍抱有“不了解、有抵触、顾虑多”的畏惧态度,使得众多患者在无望的等待中结束生命。一般来说,只要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都适合捐献器官。所有器官捐献者必须满足自愿、无偿、死亡3个条件。
中国红十字会受理器官捐献的流程
中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工作按照捐献过程和主要内容共分报名登记、捐献评估、捐献确认、器官获取、器官分配、遗体处理、缅怀纪念、困难救助等八个重要环节。
1、捐献登记
您可以自己或通过器官捐献协调员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书面向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表达器官捐献意愿,并征得配偶、成年子女、父母等亲属的同意,相关部门会将您的相关资料录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者登记管理系统,并为您保密。
2、捐献评估
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如果本人曾经有捐献意向或家属有捐献意向,则可以由家属或医院的主管医生联系所在医院的信息员或协调员,并上报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省级红十字会)。
开展器官捐献的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派专职协调员和专家评估小组前往潜在捐献者所在医院开展工作,医院及所在地红十字会应派专职工作人员予以协助。专职协调员负责核实潜在捐献者是否存在影响捐献的法律、伦理等问题,向家属确认捐献的意向,介绍捐献的相关政策;评估小组负责评价潜在捐献者是否有影响捐献的医学禁忌症及是否处于待捐状态等。
3、确认捐献
已办理捐献登记,因意外事故或疾病,达到潜在捐献状态时,由捐献者配偶、成年子女或父母等直系亲属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确认器官捐献。
4、器官获取
已办理确认捐献登记的患者,经所在医院确认已经死亡后,器官捐献协调员将捐献者的相关信息报送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由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通知器官获取组织获取器官,器官捐献协调员见证获取过程,只摘取捐献者同意捐献的器官或组织。
5、器官分配
省级人体器官专家组根据器官分配与共享原则对捐献器官进行分配。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对器官捐献、分配的过程进行见证,以保证其公正、公平
6、遗体处理
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对于有遗体捐献意愿的捐献者,由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联系遗体接收站接收,对于没有遗体捐献意愿的捐献者或不符合接收条件的捐献者,由医院移交其家属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7、缅怀纪念
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规划建立纪念碑、纪念林、纪念馆或纪念网站等,缅怀和纪念器官捐献者,并为捐献者家属提供缅怀亲人的场所。
8、困难救助
对家庭贫困的捐献者家属进行困难救助。由家属提出申请,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核实后给予一定的困难救助。
(来源:黔西南州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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