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纪委通报3起“蝇贪”“村霸”典型案例
2017年08月15日 09:45:51来源: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局网站 作者:
日前,为贯彻落实省纪委“护民生、促脱贫”工作要求,黔西南州纪委通报3起“蝇贪”“村霸”典型案例。
1.兴义市泥凼镇金竹凼村计生专干吴定灿违反廉洁纪律问题。吴定灿利用担任村干部职务便利,在群众找到他办理相关工作事务时,借口吃拿卡要,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基层党员干部形象。2016年3月,为村民黄某户办理宅基地手续、迁移户口等事项过程中,受黄某吃请并开口向黄顺华索取现金人民币1000元。2016年7月,为村民邓某在办理贷款过程中索取现金1500元。上述两项合计财物2500元。2017年6月,经泥凼镇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吴定灿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贞丰县长田镇金叶新村原党支部书记陈永忠违反廉洁纪律问题。陈永忠在任长田镇金叶新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2009年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和侵占危房改造资金共计12797元。2017年6月27日,经长田镇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陈永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晴隆县莲城街道菜籽村村主任李大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李大书因和村副主任易洪仁在工作中意见不统一,认为易洪仁经常反对自己,并向街道办领导打小报告,处处让自己难堪,故安排菜籽村田坝组张某某、田某(社会上的混混)打击报复易洪仁,并承诺事后给张某某好处费。2016年11月28日晚,菜籽村支书李枝凯通知村支两委成员李大书、易洪仁、李清学到党员活动室开会,当晚20时,李大书将易洪仁的行踪提供给张某某,不久之后,易洪仁在去党员活动室的路上被殴打,致其头部受伤。2016年11月30日10时,李大书在南街老酒厂路口,拿了5千元给殴打易洪仁的张某某。2017年6月22日,经莲城街道党工委研究,并报县纪委批准,给予李大书开除党籍处分,其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蝇贪”“村霸”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党的形象,为祸尤烈。“护民生、促脱贫”,打击“蝇贪”“村霸”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州纪委将定期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违规必究、违纪必查、违法必惩的鲜明导向。
(州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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