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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医疗扶贫助推脱贫攻坚

2017年09月25日 08:22:44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吴古昌

 9月上旬以来,黔西南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大会精神,在2017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全面落实六重医疗保障,发挥医疗保障对防贫、脱贫的重要作用,对重病患者实行医疗扶贫,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切实减轻重病患者经济负担,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助推脱贫攻坚。

黔西南州按照《黔西南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城乡居民参保患者患病救治产生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或重大疾病保障)、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扶助后,剩余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再报销30%(即政策范围内再提高6%报销比例)。精准扶贫对象患病救治产生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或重大疾病保障)、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扶助后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再给予100%的报销。对精准扶贫对象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或重大疾病保障)、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再次报销后,自费医疗费用仍然过高,影响其家庭基本生活的,由各县市级财政统筹资金进行专项扶贫。对精准扶贫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障、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扶助、再次报销六重医疗保障后,报销比例达100%。
为保障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安全,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全州参保孕产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住院分娩的费用,不再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补助政策,由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给予协议医疗机构定额补助。
(吴古昌)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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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医疗扶贫助推脱贫攻坚

亮点黔西南 | 2017年09月25日 08:22:44 | 吴古昌

 9月上旬以来,黔西南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大会精神,在2017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全面落实六重医疗保障,发挥医疗保障对防贫、脱贫的重要作用,对重病患者实行医疗扶贫,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切实减轻重病患者经济负担,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助推脱贫攻坚。

黔西南州按照《黔西南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城乡居民参保患者患病救治产生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或重大疾病保障)、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扶助后,剩余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再报销30%(即政策范围内再提高6%报销比例)。精准扶贫对象患病救治产生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或重大疾病保障)、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扶助后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再给予100%的报销。对精准扶贫对象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或重大疾病保障)、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再次报销后,自费医疗费用仍然过高,影响其家庭基本生活的,由各县市级财政统筹资金进行专项扶贫。对精准扶贫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障、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扶助、再次报销六重医疗保障后,报销比例达100%。
为保障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安全,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全州参保孕产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住院分娩的费用,不再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补助政策,由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给予协议医疗机构定额补助。
(吴古昌)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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