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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通报两起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

2017年11月12日 10:11:40来源: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局网站 作者:

 近日,兴义市通报两起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

1、泥凼镇梨树村团支部书记胡孝华违规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胡孝华在实施国家精准扶贫养牛项目过程中弄虚作假,擅自将自家的3头牛挂靠在精准扶贫户胡龙才户,违规套取国家精准扶贫补助资金9000元。2016年9月,胡孝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沧江乡坪堡村村民委副主任王志军等2人克扣精准扶贫项目鸡苗问题。2015年6月,王志军和该村云上组组长冯加发在发放林下养鸡项目鸡苗时,未按乡扶贫办确定的每户60只的标准足额发放,擅自将其中780只鸡苗发给28户非贫困户,导致26户精准扶贫户每户少领取鸡苗30只,折合人民币共计6240元。2016年6月,王志军、冯加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继续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确保党和国家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力以赴保驾护航。(兴义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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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通报两起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

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局网站 | 2017年11月12日 10:11:40 | 

 近日,兴义市通报两起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

1、泥凼镇梨树村团支部书记胡孝华违规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胡孝华在实施国家精准扶贫养牛项目过程中弄虚作假,擅自将自家的3头牛挂靠在精准扶贫户胡龙才户,违规套取国家精准扶贫补助资金9000元。2016年9月,胡孝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沧江乡坪堡村村民委副主任王志军等2人克扣精准扶贫项目鸡苗问题。2015年6月,王志军和该村云上组组长冯加发在发放林下养鸡项目鸡苗时,未按乡扶贫办确定的每户60只的标准足额发放,擅自将其中780只鸡苗发给28户非贫困户,导致26户精准扶贫户每户少领取鸡苗30只,折合人民币共计6240元。2016年6月,王志军、冯加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继续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确保党和国家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力以赴保驾护航。(兴义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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