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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1至10月问责党组织30个党员干部129人

2017年11月28日 09:41:33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王学军 万新文

今年来,黔西南州纪委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问责导向。对尽职履责,但由于他人和客观原因导致问题发生的党员、干部按照程序免于追责;对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1至10月,全州问责党组织30个 党的领导干部129人。

抓制度,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制定《黔西南州“党建约谈”之“行动培训”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化“行动培训”,助推党建约谈成果转化,对在2016年第四季度和2017年第一季度督查考评中得分9分以下且排名后三位的26名领导干部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同时开展“行动培训”,帮助其深化认识、端正态度、查找原因,制订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推动各级党组织将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抓测评,主动发现问题。对州直64个部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测评,参与测评州直部门领导班子65个,领导班子成员379人,对优秀率低于80%和问题反映在5个以上的20名领导干部进行上门约谈,综合各方面掌握的问题线索,按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要求,帮助被约谈对象找准存在问题,切实抓好整改。

抓备案,落细落小责任。对90个州直部门(单位)和9个县(市区)党(工)委全面实施“两个责任”备案制,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按月填写“两个责任”备案表,由州纪委联系领导进行评价打分。对照备案事项,检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

抓问责,盯紧关键少数。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树立“尽职免责、失职追责”问责导向。1至10月,全州共问责党员干部129人,其中,33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先后对15起19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王学军 万新文)

责编:张椹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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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1至10月问责党组织30个党员干部129人

亮点黔西南 | 2017年11月28日 09:41:33 | 王学军 万新文

今年来,黔西南州纪委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问责导向。对尽职履责,但由于他人和客观原因导致问题发生的党员、干部按照程序免于追责;对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1至10月,全州问责党组织30个 党的领导干部129人。

抓制度,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制定《黔西南州“党建约谈”之“行动培训”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化“行动培训”,助推党建约谈成果转化,对在2016年第四季度和2017年第一季度督查考评中得分9分以下且排名后三位的26名领导干部进行询问示警约谈。同时开展“行动培训”,帮助其深化认识、端正态度、查找原因,制订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推动各级党组织将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抓测评,主动发现问题。对州直64个部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测评,参与测评州直部门领导班子65个,领导班子成员379人,对优秀率低于80%和问题反映在5个以上的20名领导干部进行上门约谈,综合各方面掌握的问题线索,按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要求,帮助被约谈对象找准存在问题,切实抓好整改。

抓备案,落细落小责任。对90个州直部门(单位)和9个县(市区)党(工)委全面实施“两个责任”备案制,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按月填写“两个责任”备案表,由州纪委联系领导进行评价打分。对照备案事项,检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

抓问责,盯紧关键少数。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树立“尽职免责、失职追责”问责导向。1至10月,全州共问责党员干部129人,其中,33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先后对15起19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王学军 万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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