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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123万元支持国有农(林)场税费改革

2017年12月21日 08:04:11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吴古昌

11月下旬以来,黔西南州下达2017年度国有农(林)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23万元到兴义、义龙等9个县(市、区),专项用于补助国有农(林)场因取消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 收费造成的减收。

黔西南州按照《贵州省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国有农(林)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监管管理工作。州财政局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根据各县(市、区)9个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情况,及时把123万元国有农(林)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科学合理分配到兴义、义龙等9个县(市、区),加强对国有农(林)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的指导管理,发挥资金效益,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查。

同时,全州各级财政部门加强对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管,开设专项资金账户,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不准截留、挤占、挪用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广范接受群众的监督。对违反规定挤占、截留、挪用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吴古昌)

责编:张椹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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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123万元支持国有农(林)场税费改革

亮点黔西南 | 2017年12月21日 08:04:11 | 吴古昌

11月下旬以来,黔西南州下达2017年度国有农(林)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23万元到兴义、义龙等9个县(市、区),专项用于补助国有农(林)场因取消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 收费造成的减收。

黔西南州按照《贵州省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国有农(林)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监管管理工作。州财政局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根据各县(市、区)9个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情况,及时把123万元国有农(林)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科学合理分配到兴义、义龙等9个县(市、区),加强对国有农(林)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的指导管理,发挥资金效益,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查。

同时,全州各级财政部门加强对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管,开设专项资金账户,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不准截留、挤占、挪用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广范接受群众的监督。对违反规定挤占、截留、挪用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吴古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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