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探索建立“派单制”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今年来,黔西南州以政治巡察为统领,建立“两个责任”备案制、行业监督协同制、同级监督派单制,坚持真抓严督,全方位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提高站位,深化政治巡察。贯彻中央、省委巡视巡察工作要求,成立州委巡察办,设立4个专职巡察组,建立“组长库”和“人才库”,健全24项工作制度,为巡察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坚持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今年以来,共派出26个巡察组,巡察单位部门119个,发现问题1117个,处理干部2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
建立备案制,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实施“两个责任”备案制,将9个县(市、区)、154个州直单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纳入“两个责任”备案平台管理。督促各部门(单位)“一把手”紧扣主体责任,按月填报责任落实工作情况3465次、学习警示2899次、研究三重一大1953次、开展监督检查2175次。由州纪委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州直64个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测评,对优秀率低于80%和问题反映5个以上的20名领导干部进行约谈。
建立协同制,强化行业监督责任。分别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政务中心、民意调查中心、河长办、督查督办部门建立协同机制,开展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做深做细专责监督,压实行业监督责任。协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比对273家投标企业廉洁诚信情况。督促5个州直部门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协同州政务中心督促办理12002件诉求,切实提升办事群众满意度。协同脱贫攻坚指挥部,管好全州629个驻村扶贫“五人小组”,对弄虚作假、工作不实不准的进行问责。截至目前,共党纪处分23人,诫勉谈话2人,问责2人,督促有关部门调整工作不实的驻村干部1名。
探索建立“派单制”,补齐同级监督短板。在兴仁县试点推行同级监督“派单制”,对在信访举报、执纪审查、巡察中发现的共性和普遍性问题,由县纪委报请县委向分管的四大班子领导和下级党政“一把手”派单,列明问题、限期整改,适时开展“回头看”,破解同级监督难题。目前共派单督办25件次,其中向县级领导派单8件次,向各单位党委(党组)派单17件次。
(黔西南州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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