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纪委发出通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元旦春节风清气正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指示精神,12月28日州纪委印发了《中共黔西南州纪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进一步严明纪律,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提前做好安排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教育在前、警示在前。元旦春节期间,要及时召开党委(党组)会、干部职工会,学习传达有关廉洁过节的纪律要求,特别是要认真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就《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重要批示精神,及时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作自觉行动。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历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宣传教育。对一些反复出现问题,廉洁风险高的人员和岗位,拿出过硬措施,织牢制度笼子,务求取得实效。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带头转作风、纠正“四风”,特别要力戒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大力营造勤俭文明过节的新风尚。
通知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违规购买酒类和违规饮酒;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企业和私人宴请,出入私人会所、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借元旦、春节之机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行为;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通知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保持监督执纪问责尺度不松,按照十九大新部署新要求,创新监督方式,有计划地安排本地本部门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工作。要紧盯违规公款购买酒类和违规饮酒、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公车私用、滥发津贴补贴和购物卡等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查处问责。对党的十九大后仍然我行我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并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所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以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节日期间发现查处的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节日期间,要采取“两个责任”备案抽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各级党委(党组)开展廉洁纪律教育情况、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切实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州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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