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兴高速上货车货物起火 高速交警及时扑灭
一辆货车所载货物起火。
218年3月6日,一辆货车所载货物起火,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将明火扑灭,最大限度减少了驾驶人的经济损失,保障了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的有效畅通。
民警在做最后清理。
3月6日下午16时许,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四中队接晴兴高速公路隧道监控中心电话报警称:“晴兴高速公路兴义往兴仁方向新寨隧道出口位置一辆货车起火,请出警处理。”。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发现路肩及绿化带里有一些家具在燃烧,前方停放着一辆货车(无燃烧迹象),民警立即反跑回隧道拿来灭火器灭火,经过近20分钟的时间,明火被扑灭。据驾驶人陈某介绍,他和父亲开车到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登记注册后便从兴义拉家具回贞丰,在进入新寨隧道100多米的时候不知道什么原因车上所载货物就燃烧了起来,考虑到在隧道停车比较危险,就快速将车辆开出隧道外面,将起火货物卸在路边,但是火势较大,他们无法扑灭。陈某还介绍,他和父亲将起火货物卸在路肩上才发现路边不远处全是树林,他们真的害怕引发火灾,幸亏交警及时赶到将火扑灭,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虽然此次货物起火的原因暂不清楚,但是明火引起的可能性极大,尤其是吸烟后乱扔烟头的行为,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司乘人员,请不要随意向车外仍垃圾,吸烟后请将烟火熄灭,同时希望司机朋友在车上配备灭火器,以便不时之需。
(余洪旺)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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