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高速交警查获一起超期未检客车
超期未检旅游客车。
3月10日,黔西南州公安局交通支队高速大队民警在汕昆高速公路板坝执法站查获一起搭载十余名乘客的超期未检旅游客车。
为维护好高速公路行车秩序,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民警在汕昆高速公路执法站对过往的客运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管控。当日上午10时许,执勤民警发现一辆广西籍大型旅游客客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检验有效期为2018年2月28日,已经超过了检验有效期十天,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此时车上除驾驶员陈某外,还搭载有十二名乘客。为了保障车上旅客的安全,执勤民警将车上的旅客转移至执法站旁的安全地带,并将该客车扣留。
执勤民警通过调查得知,该车系广西北海某旅行社从租赁公司租赁使用的,搭载11名乘客和1名导游从广西北海出发,准备前往贵州兴义旅游,却不料旅行社罔顾旅客的人身安全和法律,使用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来作为交通工具。为了保障车上的旅客的行程不受耽搁,又安全到达目的地,执勤民警立即联系运政部门协调合格的客运车辆前来转运旅客,并向他们做好解释。旅客们纷纷表示对交警工作的理解,也对旅行社不负责任的做法表示愤慨。
最终,违法大客车上的旅客由运政部门协调的车辆安全转运到了目的地,执勤民警依法对驾驶员陈某进行了处罚和严厉的批评教育。
(季志强)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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