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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2018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

2018年03月19日 16:41:12来源: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 作者:州民政局

一、农村低保标准

1.兴义市、义龙新区2018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3936元/年。

2.兴仁县、普安县、晴隆县、贞丰县、望谟县、册亨县、安龙县2018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3876元/年。
3.全州农村低保2018年平均保障标准为3889元/年。
二、城市低保
1.兴义市、义龙新区2018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636元/月。
2.兴仁县、普安县、晴隆县、贞丰县、望谟县、册亨县、安龙县2018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570元/月。
3.全州城市低保2018年平均保障标准为58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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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2018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 | 2018年03月19日 16:41:12 | 州民政局

一、农村低保标准

1.兴义市、义龙新区2018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3936元/年。

2.兴仁县、普安县、晴隆县、贞丰县、望谟县、册亨县、安龙县2018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3876元/年。
3.全州农村低保2018年平均保障标准为3889元/年。
二、城市低保
1.兴义市、义龙新区2018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636元/月。
2.兴仁县、普安县、晴隆县、贞丰县、望谟县、册亨县、安龙县2018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570元/月。
3.全州城市低保2018年平均保障标准为58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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