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养育标准
2018年04月25日 09:19:53来源: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 作者:州民政局
近日,州民政局和州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提高我州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的通知》,提高全州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社会散居孤儿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福利机构供养儿童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00元。惠及孤儿774名,其中社会散居588名,机构供养186名。
《通知》要求,各县(市、新区)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发放基本生活费,将孤儿基本生活费审批、发放工作与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建设结合起来,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发放工作的动态管理,规范程序,提高效率;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孤儿数据录入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及时核定新增对象,及时核减超龄或因其他原因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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