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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2018年教师特岗计划招聘584人

2018年05月25日 08:53:06来源:贵州教育网 作者:

黔西南州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义龙新区)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8〕8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8〕8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州2018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经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制定了《黔西南州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县(义龙新区)要按照省州相关要求制定本县(区)“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并于5月24日前将实施细则(经教育局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报州教育局师训科。
联系人及电话: 郑旭  0859-3223554
邮箱:3223554sxk@sina.com
附件:黔西南州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
黔西南州教育局
2018年5月23日
 
附件:
 黔西南州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8〕8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8〕8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州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确保招聘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以上第1、2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的考生其在校学习的课程至少有一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8年5月1日后出生)。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今年我州县“特岗计划”全部为幼儿教师,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人员应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具体招聘范围、条件由各县(区)自行确定。
以上报考人员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8年5月1日后出生)。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特岗计划”招聘生源地范围由各县(区)自行确定。在编教师(含2015、2016、2017年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资教工程”、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招聘指标
黔西南州“特岗计划”指标584名(其中国家“特岗计划”指标420名、县“特岗计划”指标164名),其中兴仁县160名、安龙县25名、贞丰县70名、普安县150名、晴隆县52名、册亨20名、望谟县57名、义龙新区50名(具体指标分配详见附件2)。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区)、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岗教师,由县(区)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区)以下(不含县城)农村中小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和幼儿园(仅指县级“特岗计划”)。
四、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参照黔西南州专业一致性说明执行,见附件1)。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由州教育局负责,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特岗计划”县(区)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报名管理系统”(117.135.237.12:808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打印《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件3)。相关资讯可关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和贵州教育网微信公众号gzsedu。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8年5月26-28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8年5月30-31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报考县(区)教育局现场审核。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区)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鉴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6月中旬左右结束,对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2018年春季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人员除外)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同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特岗计划”县(区)须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8年6月2日上午9:00。全州8个考点准时同步进行,当天完成所有人员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和面试试题由县(区)自行拟定。面试评分标准、题量、答题时间、计分方式由州教育局统一标准。面试试题由特岗招聘县(区)自行拟定。
   面试地点:每个特岗招聘县(区)均设1个考点,全州共设8个考点(具体地点由特岗招聘县(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要将面试成绩及体检入围人员名单、体检地点于6月4日前进行公布,公布的具体方式由县(区)教育局确定,同时将公布的材料于6月3日16时以前传一份到州教育局师训科,州教育局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州教育局行业主题信息进行(http://www.qxn.gov.cn/OrgPage/QxnGov.JYJ.html)公布。
体检时间:2018年6月5-7日。各县(区)教育局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原则上以招聘数1:2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由各县(区)教育局指定的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参加体检考生每人带近期一寸蓝底照片一张,并保持体检前空腹。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人员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未完成招聘任务出现空缺岗位,可在报考本县(区)且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可录取到空缺岗位。对符合录取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考县(区)落选的,由州教育局根据其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地区所辖“特岗计划”实施县(区)及时进行调剂,调剂原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根据本州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在省、州的协调下,可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调剂。
被录取者须在县(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与“特岗计划”县(区)签订聘任合同。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视为放弃“特岗计划”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岗前培训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各“特岗计划”县(区)教育局须于6月12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6月13日前将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见附件4)和“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按附件2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州教育局师训科,经州审核汇总后于6月14日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经省审核后于6月19日后在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和贵州教育网微信号gzsedu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8年6月22-24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8年6月26-27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第一自愿报考“特岗计划”县(区)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区)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鉴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6月中旬左右结束,对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2018年春季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人员除外)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同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2.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特岗计划”实施县(区)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须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件4)于6月28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州教育局师训科汇总审核。7月2日后,省教育厅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公示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各地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人员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7月3日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和贵州教育网微信号gzsedu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省特岗教师报名管理系统” (117.135.237.12:8080)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
笔试内容:
报考初中和小学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劳动技术、综合实践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学前教育试题。专业知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包括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修养、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2018年7月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全州设1-2个考点(地点待定,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州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1:1.5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报考市(州)的相关网站及有关通知发布的面试人员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地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前须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面试的具体安排由各县(区)教育局通知考生并进行公布,公布的具体方式由县(区)教育局确定,面试须于7月18日前完成。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候补。
5.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特岗计划”县(区)分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数的1:1.5比例确定(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在县(区)教育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办法与第一阶段相同)。体检须于7月22日前完成。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进行,按“特岗计划”实施县(区)分类别(包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特岗计划”)、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报考人员被录取后须与“特岗计划”实施县(区)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报考人员在岗前培训时,仍未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录取和签约工作须于7月27日前完成。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各“特岗计划”县(区)教育局须于7月28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件4)报州局师训科。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于秋季开学前参加由省、州统一组织,“特岗计划”县(区)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特岗计划”县(区)教育局确定并通知相关参训人员。培训合格后,由“特岗计划”县(区)教育局发《2018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18年特岗教师报到证》,按“特岗计划”县(区)的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特岗计划”县(区)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各“特岗计划”县(区)教育局必须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须按本招聘细则及时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有关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0302
贵州教育网:0851-85941950
黔西南州教育局师训科:0851-3223554
兴仁县教育局政工股:0859-6212375
安龙县教育局政工股:0859-5214950
贞丰县教育局政工股:0859-6612781
普安县教育局政工股:0859-7236355
晴隆县教育局政工股:0859-7612089
册亨县教育局政工股:0859-4211713
望谟县教育局政工股:0859-4616228
义龙新区教育局人事办公室:0859-3521940
七、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州教育局、“特岗计划” 县(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州教育局或有关“特岗计划” 县(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附件2:贵州省黔西南州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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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2018年教师特岗计划招聘584人

贵州教育网 | 2018年05月25日 08:53:06 | 

黔西南州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义龙新区)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8〕8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8〕8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州2018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经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制定了《黔西南州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县(义龙新区)要按照省州相关要求制定本县(区)“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并于5月24日前将实施细则(经教育局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报州教育局师训科。
联系人及电话: 郑旭  0859-3223554
邮箱:3223554sxk@sina.com
附件:黔西南州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
黔西南州教育局
2018年5月23日
 
附件:
 黔西南州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8〕8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8〕8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州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确保招聘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以上第1、2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的考生其在校学习的课程至少有一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8年5月1日后出生)。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今年我州县“特岗计划”全部为幼儿教师,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人员应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具体招聘范围、条件由各县(区)自行确定。
以上报考人员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8年5月1日后出生)。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特岗计划”招聘生源地范围由各县(区)自行确定。在编教师(含2015、2016、2017年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资教工程”、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招聘指标
黔西南州“特岗计划”指标584名(其中国家“特岗计划”指标420名、县“特岗计划”指标164名),其中兴仁县160名、安龙县25名、贞丰县70名、普安县150名、晴隆县52名、册亨20名、望谟县57名、义龙新区50名(具体指标分配详见附件2)。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区)、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岗教师,由县(区)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区)以下(不含县城)农村中小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和幼儿园(仅指县级“特岗计划”)。
四、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参照黔西南州专业一致性说明执行,见附件1)。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由州教育局负责,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特岗计划”县(区)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报名管理系统”(117.135.237.12:808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打印《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件3)。相关资讯可关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和贵州教育网微信公众号gzsedu。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8年5月26-28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8年5月30-31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报考县(区)教育局现场审核。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区)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鉴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6月中旬左右结束,对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2018年春季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人员除外)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同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特岗计划”县(区)须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8年6月2日上午9:00。全州8个考点准时同步进行,当天完成所有人员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和面试试题由县(区)自行拟定。面试评分标准、题量、答题时间、计分方式由州教育局统一标准。面试试题由特岗招聘县(区)自行拟定。
   面试地点:每个特岗招聘县(区)均设1个考点,全州共设8个考点(具体地点由特岗招聘县(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要将面试成绩及体检入围人员名单、体检地点于6月4日前进行公布,公布的具体方式由县(区)教育局确定,同时将公布的材料于6月3日16时以前传一份到州教育局师训科,州教育局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州教育局行业主题信息进行(http://www.qxn.gov.cn/OrgPage/QxnGov.JYJ.html)公布。
体检时间:2018年6月5-7日。各县(区)教育局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原则上以招聘数1:2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由各县(区)教育局指定的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参加体检考生每人带近期一寸蓝底照片一张,并保持体检前空腹。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人员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未完成招聘任务出现空缺岗位,可在报考本县(区)且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可录取到空缺岗位。对符合录取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考县(区)落选的,由州教育局根据其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地区所辖“特岗计划”实施县(区)及时进行调剂,调剂原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根据本州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在省、州的协调下,可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调剂。
被录取者须在县(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与“特岗计划”县(区)签订聘任合同。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视为放弃“特岗计划”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岗前培训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各“特岗计划”县(区)教育局须于6月12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6月13日前将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见附件4)和“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按附件2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州教育局师训科,经州审核汇总后于6月14日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经省审核后于6月19日后在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和贵州教育网微信号gzsedu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8年6月22-24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8年6月26-27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第一自愿报考“特岗计划”县(区)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区)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鉴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6月中旬左右结束,对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2018年春季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人员除外)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同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2.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特岗计划”实施县(区)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须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件4)于6月28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州教育局师训科汇总审核。7月2日后,省教育厅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公示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各地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人员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7月3日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和贵州教育网微信号gzsedu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省特岗教师报名管理系统” (117.135.237.12:8080)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
笔试内容:
报考初中和小学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劳动技术、综合实践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学前教育试题。专业知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包括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修养、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2018年7月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全州设1-2个考点(地点待定,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州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1:1.5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报考市(州)的相关网站及有关通知发布的面试人员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地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前须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面试的具体安排由各县(区)教育局通知考生并进行公布,公布的具体方式由县(区)教育局确定,面试须于7月18日前完成。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候补。
5.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特岗计划”县(区)分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数的1:1.5比例确定(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在县(区)教育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办法与第一阶段相同)。体检须于7月22日前完成。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进行,按“特岗计划”实施县(区)分类别(包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特岗计划”)、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报考人员被录取后须与“特岗计划”实施县(区)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报考人员在岗前培训时,仍未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录取和签约工作须于7月27日前完成。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各“特岗计划”县(区)教育局须于7月28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件4)报州局师训科。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于秋季开学前参加由省、州统一组织,“特岗计划”县(区)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特岗计划”县(区)教育局确定并通知相关参训人员。培训合格后,由“特岗计划”县(区)教育局发《2018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18年特岗教师报到证》,按“特岗计划”县(区)的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特岗计划”县(区)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各“特岗计划”县(区)教育局必须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须按本招聘细则及时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有关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0302
贵州教育网:0851-85941950
黔西南州教育局师训科:0851-3223554
兴仁县教育局政工股:0859-6212375
安龙县教育局政工股:0859-5214950
贞丰县教育局政工股:0859-6612781
普安县教育局政工股:0859-7236355
晴隆县教育局政工股:0859-7612089
册亨县教育局政工股:0859-4211713
望谟县教育局政工股:0859-4616228
义龙新区教育局人事办公室:0859-3521940
七、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州教育局、“特岗计划” 县(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州教育局或有关“特岗计划” 县(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附件1:黔西南州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第一阶段报名学科一致性说明.docx

附件2:贵州省黔西南州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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