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住房公积金完成年度结息工作 平均每户增加利息“红包”587.18元
2018年6月30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的规定,完成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结算年度利息工作,对职工公积金账户内上年余额结转部分和当年每月缴存部分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进行了结息,结息后的利息将转入个人住房公积金本金,所得利息并入本金起息。本年度结息涉及职工账户141293户,结算年度利息共计82964375.52元,平均每户增加利息“红包”587.18元。
本次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是我州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建立以来的第一次年度结算,为准确及时地把结息工作做好,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中心相关科室及软件公司加班加点,切实加强系统运行管理及维护,强化系统运行测试及风险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目前缴存职工可通过州住房公积金分厅和各县管理部窗口自助查询机、个人网上服务大厅、公积金城市服务(支付宝)三种渠道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结算、提取及贷款情况。通过自助查询机查询职工应携带身份证到州住房公积金分厅及各管理部分厅查询,初始密码为111111。通过个人网上服务大厅的网址为http://www.qxngjj.com/wt-web/grlogin,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注册后输入证件号码查询,初始密码为111111。通过公积金城市服务(支付宝)查询应在手机注册支付宝软件—城市服务—政务—公积金查询—刷脸实名认证—查询公积金信息。为避免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泄露,查询后应立即修改登录初始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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