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黔西南州保险业10大典型赔案
案例一
小额信贷,保险护航,减轻客户经济负担
2017年3月8日上午,中国人寿黔西南分公司向保险第一受益人安龙县农村商业银行洒雨支行支付理赔金25万元用于偿还周某生前所贷款项。小额信贷,保险护航,减轻客户经济负担
安龙县洒雨镇纳汪村纳汪组村民周某于2017年1月6日23时59分步行至安龙县栖凤街道办事处泰安酒店路段时发生车祸,导致被保人周某当场死亡,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周显坤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无责,周某生前在安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洒雨支行贷款25万元并办理了国寿安心贷借款人定期寿险,年交保费1250元。中国人寿黔西南分公司接到报案后立即派员进行核实,周某意外死亡属于保险责任,按照保险条款约定支付理赔金25万元用于偿还周某生前所贷款项。
中国人寿黔西南分公司积极贯彻落实新“国十条”,推出农村小额信贷保险 ,在有效防范和化解小额信用贷款风险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案例二
遭风雹暴雨袭击,人保财险快速定损
2017年5月11日晚,黔西南州普降暴雨,造成贞丰县部分乡镇遭受风雹及暴雨袭击,导致人保财险黔西南分公司承保的农房均不同程度受损。灾害发生后,分公司总经理室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现场查勘及核实工作。为了做好此项查勘,分公司领导亲自带队协调当地政府,理赔中心安排了3名人员、并抽调安龙理赔线1人、贞丰理赔线2人组成3个工作小组赶赴重灾区贞丰县白层镇、者相镇进行核灾,根据村组提供的报损情况,从先重后轻的顺序进行逐村查勘,经过两天的共同努力,确定受损农户179户,赔款金额9.15万元,于5月20日前将全部赔款兑现到户,让农户及时恢复生产自救。
案例三
天灾无情,太保有爱,农业保险伴你行
2017年以来,贵州省人民政府针对全省家禽养殖、蔬菜种植要求保险机构开发地方财政特色保险。
2017年3月,贵州省贞丰县大面积发展辣椒种植助推脱贫攻坚,但考虑到农户在发展农业产业中面临的自然风险,贞丰县农业局便组织广大农户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太平洋保险黔西南中心支公司在接到通知后积极和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对接承保工作,下村组对农户宣传辣椒种植保险相关政策,收集投保所需资料。于2017年5月完成贞丰县辣椒种植保险承保工作,涉及6个乡镇797户,投保面积2882.38亩。
2017年7月底,贞丰县遭受特大暴雨袭击,造成第一批参加辣椒种植保险的农户受灾。灾情发生后,承保的太平洋保险黔西南中心支公司闻灾而动,迅速开展查勘理赔工作,并于9月27日向全县6个乡镇780户受灾农户支付赔款106.84万元;此次灾害共发生报案7件,损失面积1716.02亩,赔款金额106.84万元;其中涉及贫困农户数453户,受灾面积1159.93亩,赔付金额83.51万元。
案例四
事故无常伴无情,平安有情常傍身
2017年5月29号,被保险人潘某驾驶二轮车因行驶至兴义市坪东木贾国际建材门前,操作不当与人行道路坎相撞,造成被保险人当场死亡。
平安人寿黔西南中心支公司接到报案后,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中国平安人寿贵州省分公司副总经理李汀为组长,中国平安人寿黔西南中心支公司总经理胥肖翔为执行组长的专案项目小组并作出指示:要求快速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尽快出具理赔结果。
2017年6月21日上旬资料齐全后,代理人协助家属提交理赔申请,平安人寿黔西南中心支公司迅速开展理赔审核工作。8月底出具理赔结果,共计赔付205万余元,缓解了客户心中悲痛。后续被保人家属带其孩子将感谢信和锦旗送至平安人寿黔西南中支,再次表达了对平安人寿黔西南中支的全体人员的深深谢意。
案例五
意外事故难预料,理赔彰显正能量
被保险人张某因石头砸伤腹部致疼痛,于2015年6月1日至6月8日在兴仁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后于2015年6月8日至6月27日在黔西南州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因治疗无效于2015年7月10日在家中死亡。太平洋人寿黔西南中心支公司接到报案,立即响应并启动调查程序,同时协助客户收集理赔资料。
由于被保险人家只有一个年老(1938年生)的父亲,未办理有身份证,也没有银行账号,太平洋人寿黔西南中心支公司多次组织调查人员前往受益人所在地协助老人收集相关的理赔资料,并于2017年2月20日立案并于2017年2月24日结案赔付64.89万元。
案例六
思客户所想,急客户所急
被保险人付某,在2017年9月1日无明显诱因出现胸闷,入院检查出急性左心衰、感染性肺炎等疾病,后19日出院,因为在医院花费很大,还未完全痊愈的付先生提前出院,后于10月2日在家病故。
被保险人妻子王某于2017年10月12日才进行报案,泰康人寿黔西南中心支公司接到报案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收集了相关理赔资料,仅通过出险人家属的自述和之前医院的病史便认定其理赔属实,审核付某原因,身故在保险条款的赔付范围,于2017年10月23日结案,赔付金额100000元。
从理赔申请到调查、审核再到结案仅用5天时间,并将支付款直接通过银行账户转账至被保险人妻子王某。
案例七
高额意外保险 赔付雪中送炭
天安财险承保的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在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项目部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17年03月16日,项目部工人代某在从事屋顶装修天花板吊顶时,不慎从梯子上摔下,头部着地,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天安财险接到项目部报案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查勘,确认事故真实。天安财险即成立专案赔付小组,及时进入保险理赔流程,并根据相关保险协议作出理赔,最终赔付保险金额622544.88元。
天安财险始终以“客户至上、服务社会、信誉为本、追求卓越”为宗旨,信守“理赔简单就在天安”的服务承诺,赢得了客户的信赖和好评。
案例八
意外事故从天降,太平财险来护航
太平财险黔西南中心支公司接到一位方姓客户报案,称自己在兴仁县与一辆摩托车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员严重受伤。接到报案后太平财险黔西南中心支公司工作人员火速赶往现场,就现场进行勘察,确定事故的相关情况同时联系交警并协助被保险人及交警将伤者送往医院。等待伤者办理好相关的住院手续后理赔工作人员联系医院并协助办理相关的垫付事宜。2018年04月19日交警下达事故认定书,伤者出院后太平财险黔西南中心支公司及时联系伤者主动协商,为了缓解伤者及被保险人的经济压力,在伤者未定残的情况下核实伤情并积极赔偿伤残赔偿金,此次赔付金额为73528元,在2018年04月30日支付赔款。
案例九
优质服务有保证,专业理赔我提供
被保险人罗某,于2016年12月30日,在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闽南建材家居城与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者2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标的全部责任。
平安财险黔西南中心支公司接报案后第一时间赶往医院查勘,慰问伤者,告知伤者赔付流程,安心住院,后联系客户积极到交警队完成事故责任的认定,及时为伤者进行垫付医疗费用。
1月13号完成调解协议的签定。1月16完成定损结案。后期赔付直接支付伤者本人。整个案件从出险到结案赔付为1个月内的时间,其中帮助客户解决的垫付医疗费问题,预赔付车损费用,积极与伤者沟通协商赔付。结案赔付金额106440.02元。给客户非常满意的体验。在2月客户赠送锦旗到平安财险黔西南中心支公司给予理赔工作最大认可!
案例十
事故无情人有情,永诚财险献真情
2017年4月23日17时30分许,贵州恒溢富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永诚保险黔西南中心支公司投保的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发生理赔事故,被保险人曾某在义龙试验区新龙特色轻工产业园工地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不慎,从钢架上摔到地面受伤,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考虑到受害人家属路途遥远,收集资料存在困难,在核实案件真实性后,永诚保险黔西南中心支公司立刻指定专人负责此案,积极配合家属收集理赔资料、简化理赔流程,受益人于2017年5月15日提交全部理赔资料后,仅用了1.5个工作日就办完了结案,将60万元赔款第一时间支付给了受益人。永诚保险黔西南中心支公司快速高效的售后服务得到了死者家属和建设单位的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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