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自燃获黔西南高速大队救助 河南驾驶员送锦旗表感谢
灭火救援。
2018年8月1日上午,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磨头镇二仙庙村驾驶员马小斌将一面“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鲜红锦旗送至黔西南高速大队民警手中,以表达对高速交警挽回财产损失的感谢。
7月29日21时10分,黔西南高速大队五中队接驾驶员马小斌报警求助,称其驾驶的豫HA****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豫H****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在惠兴高速公路兴仁往贵阳方向北盘江大桥处发生自燃,请求高速交警出警处理。接报警后,中队民警迅速与贞丰县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同时组织辖区高速路政、应急、养护等部门赶赴现场开展救援。民警到达现场时,现场已经有部分车辆滞留,还有一些人员下车围观,现场情况十分混乱。见此情形后民警吴振邦、张安、郑斌及辅警人员兵分三路立即开展救援处置,一是立即组织疏散围观群众,防止车辆因燃烧后爆炸造成人员伤亡;二是组织引导滞留车辆有序停放,保障应急救援通道畅通,三是在事发地后方进行临时交通管制,预防二次事故发生。
驾驶人、车主一行送锦旗感谢黔西南高速交警。
在民警有序组织下,通往事发车辆的救援通道得以打通,灭火消防车第一时间快速进场灭火,不到二十分钟,火势得以扑灭,挽回了马小斌驾驶的车辆及50余万的货物损失。在后续处理工作中,驾驶人马小斌及其同行人员感受到了黔西南州高速交警优良的精神风貌,文明、礼貌、有原则、有底线。马小斌说:“幸得黔西南高速交警在我们报警后迅速反应,高效处置,不然我一车货物可能全都烧没了。黔西南高速交警快速反应、处理高效,在整个事件处理过程中服务更是热情、耐心,我们深受感动。”
黔西南高速交警始终牢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十六字总要求,将“十六字总要求”贯彻落实于日常工作中,从严治警,热情服务,坚守高速为民保平安,获得人民群众的肯定和称赞。
(张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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