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复了黔西南州的这个大规划 2020年城镇人口145万人
省政府批复同意了黔西南州的这个大规划!
近日,省政府批复,原则同意《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州域城镇体系规划(2018—2030年)》。
根据《规划》,到2020年,黔西南州域城镇化水平将达到50%,城镇人口145万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45平方公里左右。到2030年,黔西南州域城镇化水平将达到60%,城镇人口186万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86平方公里左右。
黔西南州-万峰林
黔西南州-马岭河大峡谷
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原则同意《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州域城镇体系规划(2018—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黔西南自治州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定走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按照《规划》确定的州域城镇化发展战略与路径,构建“一群两翼、一核三轴”的州域城镇空间格局,切实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明确、结构优化、生态良好、设施完善、城乡协调的城镇体系。
——原则同意《规划》对城镇化水平、城镇化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的指导性意见。2020年,黔西南自治州域城镇化水平达到50%,城镇人口145万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45平方公里左右。2030年,州域城镇化水平达到60%,城镇人口186万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86平方公里左右。要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合理布局,保护耕地,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各类开发区用地要纳入城乡规划统一管理。
——强化《规划》的指导和调控作用。要按照《规划》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科学编制和认真实施城镇规划、乡和村庄规划。严格空间开发管制,将限建区、禁建区落实到各城市、镇、乡和村庄规划中。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指导,加强对城镇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做好生态空间、基础设施廊道预留和控制。
——重视城镇规划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要充分发挥县城吸纳作用,引导人口有序流动,促进人口和产业合理集聚。加强对小城镇规划建设的分类指导,提高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镇、村发展要因地制宜,规模适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避免大拆大建。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的规划管理,大力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突出乡村地区特色。
——加强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根据城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高效、完善、安全的交通、水利、能源、信息等区域性基础设施网络,促进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进一步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做好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建设,保障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有机衔接,切实提高城市辐射带动能力。加强综合协调力度,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和区域性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要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将低碳生态理念贯穿到城乡规划建设的各个环节。依据《规划》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策略,加大生态恢复和石漠化治理力度,构筑州域生态安全格局。加强水资源合理配置和水源保护,做好重要流域水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和水土保持工作。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有效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加强区域和城镇绿化建设,加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各类保护区的保护力度,加强对自然资源保护和旅游开发的协调,切实提升城乡生态环境质量。
——加强历史人文环境保护。要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要求和整体保护的原则,编制保护规划,加强规划实施和管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格局和传统村落风貌特色保护。塑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风貌。
——严格实施《规划》。《规划》是指导全州城镇化和城镇协调发展,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实施州域城乡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黔西南州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规划》,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各项建设和管理活动。要建立健全《规划》的动态监管制度,定期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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