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大力实施新市民计划 已累计完成搬迁172694人
“十三五”期间,黔西南州规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33850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18560人。为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州委、州政府紧紧围绕“搬得出、稳得住、快融入、能致富”的目标,研究出台了新市民“1+13”政策体系(《新市民计划》+规划建设、产业发展、文化旅游、教育、就业创业、卫生健康、资源权益、政策措施、民政兜底、社会治理、政策宣传、社区党建、大数据服务保障),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截至8月11日,已累计完成搬迁172694人。
一是解决好“搬得出”的问题。成立由州委书记、州长担任双组长的规划审查委员会,确保安置新居规划高标准高质量。实行以州府所在地和县城所在地安置为主、中心城镇安置为补充的安置政策,将区域最好的土地用来安置。统筹抓好用地指标调配工作,由搬出地政府负责拆除建设用地的土地整治工作获取用地指标,解决安置地的新居住区建设用地指标问题。以县为单位集中建设管理,切实降低住房成本。通过高强度高频率开展宣传发动,促进符合条件的农户自愿易地扶贫搬迁。将易地扶贫搬迁目标任务按年度目标进行量化,实行末位淘汰,形成完整的工作推进落实机制。
二是解决好“稳得住”的问题。积极推进新市民计划立法工作。抓好收入保障,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大力推进盘活“三块地”等农村资源,对迁出区群众土地优先纳入退耕还林和公益林生态补偿,通过占补平衡让农户在过渡期获得一定年限收益,在长远上获得资产收益。按户籍迁移自愿的原则,及时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或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同等享受城镇各项权益和公共服务。以三个贫困乡镇为试点开展农低保转城低保工作,对原已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满足安置地城市低保条件的,将其纳入安置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原未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但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安置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三是解决好“快融入”的问题。加强组织保障,按照“编随事走”原则,落实迁出、迁入教育、医疗卫生等事业编制划转工作。州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不低于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居住区功能服务的提升。建立新市民“安居险”制度保障新市民其人身、财产安全。完善农贸市场和商业用房配套,为民族手工艺、非物质文化遗产、农特产品、传统美食等资源开发提供平台。根据社区搬迁安置规模建立基层组织、社区警务室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同时建立搬出地、搬入地、干部与新市民结亲帮扶机制。完善居民自治管理,由新市民在每栋楼推荐产生1名楼长、1名单元长。抓好就学保障,在每个安置点新(改扩)建1所以上公办幼儿园,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通过财政统筹保障新市民贫困子女在原居住地享受的各种资助政策不变,同时办好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双语”教学。抓好就医保障,在每个安置点建设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新市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和管理,全面落实“四重医疗保障”,在各居住区设立方便快捷的“一站式”办公场所。
四是解决好“能致富”的问题。抓好就业保障,全面同步建立就业服务中心,按照“一户一培训”原则举办家政、种植、建筑、手工艺等培训班,确保每户至少1人以上熟练掌握一门实用技能。通过与劳务公司合作做好劳动力外出务工服务。加大自主创业扶持,对新市民中的自主创业人员,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并带动就业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3500元创业补贴,300元/月场租补贴,每吸纳1名新市民中的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由财政一次性给予1000元/人的创业奖励。切实开发公益性岗位,按照每1000人调配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比例,作为新市民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协管物管、保洁、绿化等人员。新市民入住后,采取前三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按不高于10%、后三年不高于50%的比例缴纳物业服务费,不足部分由政府承担。
通过新市民计划的实施,进一步统筹了搬迁对象、安置工程、搬迁入住、后续保障落实四大重点环节。截至8月11日,已累计完成搬迁172694人,完成旧房拆除8051户,实现就业48837人,设立服务中心25个,办理“安居险”178407人,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0所,配套建设寄宿制学校22所,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6个,建立新市民健康档案42683人,建成新居住区警务室22个,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1个,办理新市民居住证3138个,建设新市民讲习所18个,开展八大主题讲习活动26场次,建立社区基层党组织29个,建立社区自治组织19个。
(李令)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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