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积极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和贵州省环境保护厅、贵州省公安厅《关于严禁黄标车转入我省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从2016年6月1日起,黔西南州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州范围内开放了准许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可办理迁入手续政策;但严禁黄标车即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转入黔西南州。
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全州共办结机动车转入业务14087笔。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全州共办结机动车转入业务3334笔。从2013年起,为服务全州二手车车主办理相关公安车管业务,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州公安交管局)在黔西南州二手车交易市场启动了二手车机动车专用登记服务站,实行二手车交易市场的车转移登记等相关业务就近办理,一站式办结。2017年1月1日至今共办结机动车二手车转入业务5651笔,新车注册登记4152笔。
(姜仕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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