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高速交警依法查获13.6吨非法烟草 涉案金额约91万元
执法人员正在检查非法运输烟草的车辆。
2018年9月1日,在黔西南州2018年“黔锋七号”打击非法经营烟叶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期间,黔西南高速交警快速反应,配合册亨县烟草局查获非法运输烟草13.6吨,涉案金额91万元,有效整治非法运输烟草违法行为。
凌晨2时30分,高速大队七中队值班电话响起,来电称:“一辆江西牌照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头为红色,挂车上覆盖红蓝雨蓬,由云南往广西方向行驶,车上满载非法烟草,请求高速交警协助安全查缉此车。”接警后,民警立即通知板坝执法站值班人员及在队备勤人员前往收费站出口对车辆进行查缉。在与烟草局执法人员等候该车期间,一黑衣男子驾驶小车停靠在收费站路边,看到民警与烟草执法人员在收费站严阵以待,该男子鬼鬼祟祟地走到旁边打电话,然后开车离开。该男子异常举动引起了民警的警觉,随后接到线报称该车停在坡脚服务区。在场查缉人员迅速调整方案,撤走所有收费站人员,采取外松内紧的方式,密切关注出站车辆。凌晨4时30分,经过1个多小时的守候,运载非法烟草的车辆缓缓驶入收费站,民警及烟草局的同志立即出击,充分利用收费道口的环境优势,采取前后夹击的方式快速控制车辆及车上人员,经查证运输的货物为非法烟草后迅速带离。后经烟草局执法人员当场查验,该车装载的全部成品烟丝重量达13.6吨,初步估计涉案金额为91万余元,随后高速交警将该车、违法运载货物及嫌疑人移送烟草局处理,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黔西南高速交警积极配合烟草部门有效打击非法运输烟草违法犯罪行为,净化高速公路道路通行环境。
(汪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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