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公开澄清3起不实举报 还清白者清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竞相有为的正能量,真正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近日,黔西南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查处不实举报进行了澄清。
1.关于澄清对兴义市法院在工作中失职渎职问题的不实举报。2018年5月,兴义市人民法院在处理因营运抢客发生纠纷案件时,被举报没有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在工作中失职渎职的问题。经查,2004年6月,同为经营兴义至安龙客车线路的梁某某与余某某发生抓扯时受伤,双方在黔西南州中医院治疗时再次发生争执打架,打架中余某某同行人员贺某某被梁某某家属多人围攻,后将梁某某等人刺伤,经省、州、市检察机关审查后一致认定,贺某某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不予起诉。兴义市人民法院在判处该起纠纷案中,依法依规履职,不存在失职渎职问题。兴义市纪委及时向兴义市法院通报调查结果,予以澄清。
2.关于澄清对鲁屯派出所所长刘斌、干警候保才伪造证据陷害他人坐牢的不实举报。2018年5月,刘斌、候保才被举报与他人勾结伪造证据,陷害他人犯故意伤害罪坐牢。经查,2016年5月3日,被害人严某某到吴某某家菜地打猪草时,被正在房顶砌砖的吴某某及其丈夫严某某看见,吴某某认为严某某是去拔她家树苗,遂从房顶上扔半截砖头将严某某胸背部打伤,鲁屯派出所接警后赶赴现场开展调查。2016年5月,经市医院、贵州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为轻伤二级。2017年6月,兴义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判后吴某某不服,向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上诉,2017年10月,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鲁屯派出所所长刘斌、干警候保才在调查此案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提取涉案有关证据,未发现与他人勾结伪造证据、陷害他人的情况。义龙新区纪工委及时向刘斌、候保才所在单位通报调查结果,予以澄清。
3.关于澄清对册亨县坡妹镇人民政府副镇长罗加学伙同派出所非法拘捕村干部及群众的不实举报。2018年6月,罗加学被网络举报伙同派出所非法拘捕村干部及群众。经查,2018年5月,罗加学到该镇纳力村组织召开低保评定再识别会议,该村纳力组组长王某酒后参会并扰乱会场秩序,被罗加学批评并劝离会场,随后王某邀约本组村民水某某、王某某等人冲入会场将罗加学打伤,坡妹派出所接警后,依法传唤王某等人,后经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王某等四人依法逮捕。册亨县纪委及时向罗加学所在单位通报调查结果,予以澄清。
以上澄清的3起不实举报,有的在执纪执法岗位敢于担当而得罪人,有的在工作中敢抓敢管而受到质疑,有的在服务群众中尽职尽责而不被理解。这些同志以自身的担当负责、积极作为,将一些非法利益诉求和别有用心者挡在门外,受到恶意举报、诬告陷害。
有问题的干部绝不放过,没有问题的干部也绝不能受到丝毫掣肘。捕风捉影、指鹿为马的诬告陷害令干部蒙受不白之冤,挫伤了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浪费了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程序处理信访举报的工作资源,还破坏了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精神,在严厉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对诬告陷害党员干部的查处力度,对无事生非、歪曲事实、造谣诬告、恶意诽谤他人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充分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努力在全州上下形成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宽容失误者、保护干事者的正确导向和良好氛围,进一步营造心齐气顺向上的人文生态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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