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9月份黔西南州事故分析报告
一、9月份事故情况
黔西南州2018年9月份共发生事故8起,同比减少1起,下降11.1%,死亡10人,同比增加3人,上升42.9%,其中:煤矿事故1起,1人,同期未发生事故,道路运输事故7起,同比减少1起,下降12.5%,死亡9人,同比增加3人,上升50%。
二、事故分析
(一)事故全州分县情况
2018年1-9月份共发生事故97起,死亡106人,同比增加23起,31人,分别上升31.1%和41.3%,其中:煤矿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持平;非煤矿山事故1起,1人,同期未发生事故;道路运输事故88起,死亡97人,同比增加21起,29人,分别上升31.3%和42.6%;铁路运输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增加1起,1人,分别上升33.3%和33.3%。分县情况看,其中:
兴义市发生事故16起,死亡17人,同比减少2起,4人,分别下降11%和19%;
兴仁县发生事故11起,死亡12人,同比减少4起,3人,分别下降27%和20%;
普安县发生事故7起,死亡10人,同比减少3起,1人,分别下降30%和9.1%;
晴隆县事故11起,同比增加8起,上升267%,死亡10人,同比增加10人,同期未发生死亡事故;
贞丰县发生事故3起,死亡4人,同比减少3起,2人,分别下降50%和33%;
望谟县发生事故8起,死亡9人,同比持平;
册亨县发生事故8起,死亡8人,同比增加6起,6人,分别上升300%和300%;
安龙县发生事故16起,死亡16人,同比增加10起,11人,分别上升167%和220%;
义龙新区发生事故17起,死亡20人,同比增加11起,14人,分别上升183%和233%;
(二)事故特点分析
全州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中,一是道路运输事故起占事故起数的90.7%,死亡人数占91.5%。应加强对道路运输行业的监管工作;二是工矿商贸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其中:煤矿事故4起,死亡4人,为顶板事故,应加大对顶板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
(三)行政执法情况
全州安全监管系统安全监管生产经营单位2282个,实际监管检查2230个,监管覆盖率98%,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次数5636次,查出隐患13872项;重大隐患12项;行政处罚64次,罚款576.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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