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明两年全州电动自行车全部“安家”
本报讯 (记者 周 军) 按照“集中停放、集中充电、集中管理”的原则,今明两年全州范围内将推行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库(棚)建设,实现电动自行车全部“安家”。
今年以来,我州消安委牵头对全州595个居民住宅小区进行摸排,其中仅有41个居民区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占总数的6.9%,电动车“飞线充电”“搭线充电”、楼道充电等火灾隐患大量存在,严重威胁居住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库(棚)刻不容缓。
对已建小区统一划定相对独立的安全停放区域,逐步配建一定比例符合安全条件的公共停放、充电车位,引导业主结合自身实际,按照“谁使用,谁付费”“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统一改造居住小区停车库(棚),建设安装安全充电设施。
对拟建、在建项目由业主牵头,在规划设计、改建协调中统筹考虑,在不影响消防车通道、登高救援面的前提下,允许利用和改造居住小区、停车场、城市支路上的照明设施建设充电设施。对停车困难的小区,近期可结合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建设分时共享的充电车库(棚),远期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周边地区开发、机械式和立体式停车设施建设。
按照规划,年底前兴义市50%的现有住宅小区完成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车库(棚)建设,其余县(市、新区)100%的现有住宅小区完成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库(棚)建设;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规划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项目投入使用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2019年年底前全州100%的现有住宅小区完成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车库(棚)建设。
来源:黔西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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