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综治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黔西南州多措并举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
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职业病主要产生在用人单位,防控的主体责任也在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法》对用人单位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要以防尘、防毒、防噪、防放射性疾病等为重点,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要组织职业病防治培训、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危害监测,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各地要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靠有力的监督执法,抓典型案例,严厉处罚追责,并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典型违法单位进行公开曝光,以达到震慑一批、教育一方的作用,促使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控的主体责任。
推动政府落实领导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职业健康监管工作重点在县级,各县(市、新区)要建立健全职业病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开展联动执法,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有效开展。
推动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职业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控联席会议机制,切实推动落实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同时,各地要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切实保障自身职业健康。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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