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以来,黔西南州按照“既不拨高标准、吊高胃口,又不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以及“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要求,实施医疗保障扶贫行动,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各项制度作用,防止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返贫”、“因病致贫”,助力脱贫攻坚,为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提供医疗坚强保障。
黔西南州依据《贵州省医疗保障扶贫行动实施方案》,按照精准“到村、到户、到人”的要求,制定《黔西南州医疗保障扶贫行动实施方案》,将医保扶贫保障对象参保资助资金归口医疗救助渠道,特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给予定额资助。基本医保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和标准,住院费政策范围内实际报销比例保持在75%左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大病保险对医保扶贫保障对象加大倾斜支付力度,起付线为1500元,分段报销比例均提高5个百分点,1500元至1.5万元报销65%、1.5万元至2.5万元报销70%、2.5万元至3.5万元报销75%、3.5万元以上报销90%;医疗救助对医保扶贫保障对象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医疗救助资金给予救助,确保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
同时,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实行统一办理,推行“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医保扶贫保障对象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报、出院结账单“一单清”等措施。
(吴古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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