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纪委监委出台八条措施 护航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为进一步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近日,黔西南州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护航营商环境的八条措施》,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高质量监督巩固持续向上向好的政治生态,确保州委州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坚持强化政治监督,严禁有令不行。紧盯各级党委、政府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等助企纾困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黔西南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方案》《黔西南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情况,强化政治监督。对有关职能部门和党员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有政策不落实,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或落实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的,一律约谈主要负责人,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律追责问责。
坚持压实“主体责任”,严禁不抓落实。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定期研究部署、统筹谋划、抓好落实,及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紧盯牵头部门主体、监管、监督“三责任”,常态化开展走访、调研,以有力监督督促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对企业反映的问题不回应、打太极、不落实;不认真研究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照抄照搬,推动工作重安排轻落实、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一律约谈主要负责人,并在一定范围公开通报曝光。
坚持盯紧表态承诺,严禁不守信用。将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在协调、推进、解决资源大整合、环境大提升工作中的承诺和表态,签订协议履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点,督促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资金支持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对产业、项目研究不深不透,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胡乱承诺、随意表态;违规举新债,协议不履行,新官不理旧账,假招商、假开工的一律严肃问责。从严查处政府及职能部门不诚信不践诺背后的腐败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
坚持深化作风整治,严禁吃拿卡要。聚焦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紧盯落实惠企政策、优化审批服务、规范监管执法、重大项目建设等关键环节,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直奔基层、直插一线,跟踪了解实际情况。对限时办结事项久办不结、“推拖绕”,职责范围内事项推诿扯皮、“中梗阻”,审批事项部门之间互设前置条件;让企业多头跑、重复跑;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接待群众“冷、硬、横、推”等问题;强制或暗示企业购买指定产品或培训评审中介服务等;不给钱不办事不服务;寻租设卡收取好处等问题,一律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主体责任,涉嫌违规违纪违法的严肃查处。
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严禁损害合法利益。牢固树立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意识,认真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落实落细合理容错、澄清保护、打击诬告陷害等机制,积极营造支持改革、宽容失误、鼓励担当的浓厚氛围。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需要企业经营者协助调查时,严格审批程序,规范调查流程,保障其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严格区分企业家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严格区分企业家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稳妥处置涉案企业和人员财产,稳妥发布涉企案件信息,一般不点名道姓曝光涉案企业。对滥用强制措施,违规查封、扣押、冻结市场主体涉案财物的,一律严肃查处。
坚持推动新型政商关系,严禁“清而不亲”。鼓励和倡导全州各级党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坦荡真诚同各类企业及其负责人接触交往,积极作为、靠前服务,真心实意帮助、支持企业健康发展。鼓励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依纪依规参加企业、商(协)会举办的座谈会、茶话会、年会等旨在了解行业或企业发展状况、听取意见建议的各类公开商务活动;鼓励组织企业、商(协)会参加旨在推广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展销会、推介会等公开经贸交流活动;鼓励组织企业相关人员参加政策宣传、产业提升、人才培养和新技术、新模式推广应用等学习培训活动。严禁对企业人员避而远之、故意刁难,该服务的不服务,该协调的不协调,对企业问题诉求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对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和其他消费娱乐活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一律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坚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严禁司法不公。督促政法机关建立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对涉企案件久拖不立、久审不结、久结不执、任性查封占用案款,在处置涉企案件中利用职权干预司法、内外勾结、司法不公、执法不严、枉法裁判、以法谋私等问题,一律坚决查处,并严肃追究司法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背后的领导责任、监管责任。
坚持依纪依法办案,严禁以权谋私。严禁在政商交往中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对违规占用企业财物、插手企业经济纠纷或干涉企业自主经营权;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在企业搭股经商,与企业人员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为不法分子充当“保护伞”;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导致涉批中介服务差、收费乱、搞垄断,公职人员与中介机构存在利益输送的一律严厉查处。公开通报曝光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件。
《八条措施》要求,州、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整治营商环境腐败和作风问题,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优先处置、挂牌督办、限期办结。要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严格规范执纪执法,严禁以权谋私、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对存在涉企违纪违规问题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州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859)12388,举报信箱:兴义市遵义路24号。
来源:廉洁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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