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获中央财政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856万元
7月中旬以来,黔西南州获得2021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2856.30万元,补贴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村、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一卡(折)通”直接发放补贴等方式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让实际种粮农民真正受益。
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的影响,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积极信号,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黔西南州根据贵州省《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准识别实际种粮农民、精准核实种植面积,精准化、标准化开展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对于开展粮食耕种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约定,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补贴依据为水稻、玉米、小麦、薯类等粮食作物实际种植面积。
同时,黔西南州加强补贴资金发放流程,严格落实补贴资金发放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及资金发放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透明度。严格执行财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制度,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吴古昌)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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