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2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节日氛围,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委日前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
1.册亨县人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侠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5年至2020年,刘侠先后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滑某某、王某某手机、跑步机、烟酒、油卡、茶叶等礼品折合人民币12.1769万元。刘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月,刘侠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1年5月,刘侠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晴隆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县草地中心主任(兼)田志敬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至2020年,田志敬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土特产,折合人民币共计5.256万元,其中高档香烟折价3.816万元、土特产价值1.44万元。田志敬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田志敬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义龙新区雨樟镇原党委委员、计划生育和医疗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阮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滥发津补贴、违规使用公款购买土特产等问题。2013年至2020年春节,阮璇先后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现金等共计1.6万元;2016年2月至2018年2月,阮璇担任雨樟镇计卫中心主任,主持镇中心卫生院工作期间,组织召开卫生院院委会,决定对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发放奖金,共计违规发放奖金1.64万元;2018年9月,阮璇安排雨樟镇卫生院购买了9000元的牛干巴用于对接工作送礼,并签字同意以虚列支出从卫生院经费中报销。阮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阮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4.兴义中学教育集团兴义三中校长张自祥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9月至2018年9月,经兴义市第三中学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张自祥签字同意,兴义三中用该校私设的“账外账”资金,以超课时费、代课费、期末绩效奖等名义,向教职工发放各类津补贴共计人民币953.8929万元,其中张自祥个人领取18.7679万元。张自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9月,张自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委)
来源:廉洁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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