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委公开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贞丰县者相镇原党委书记左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1年,左晟在担任者相镇党委书记期间,先后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茅台酒、香烟等礼品折合共计4.35万元,其中多次发生在春节期间;左晟在操办父母丧事过程中,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8.53万元。左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1月,左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晴隆县妇幼保健院院长何明华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9年11月8日,何明华在上海市嘉定区参加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培训结束后,擅自改变行程,借机转道浙江省杭州市西湖景区游玩,并违规报销差旅费共计1292.5元。何明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2月,何明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册亨县高洛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李昌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6年至2018年,李昌华在担任册亨县文明办主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期间,先后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净水器、茶叶、白酒、香烟、手链、现金等礼品礼金,折合共计1.8993万元;李昌华还存在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2年12月,李昌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兴仁市百德镇新元小学原校长梁大洪违规操办婚宴酒席问题。2021年4月16日,梁大洪向百德镇中心校报备,将于2021年5月3日在兴仁市某酒店为其儿子操办婚宴酒席,备案承诺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筹备酒席29桌。2021年5月2日至5月4日,梁大洪实际连续操办婚宴酒席共计77桌(中、晚餐),并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8月,梁大洪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贵州清水河开发区投融资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刘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至2021年,刘洋在担任马岭镇党委书记、马岭街道党工委书记期间,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茅台酒折合共计3.5976万元;刘洋在操办父亲丧事过程中,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2万元。刘洋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0月,刘洋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委)
来源:廉洁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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