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4集体2人获全国总工会表彰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忠诚党的事业、服务职工群众,进一步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之家,团结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近日,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关于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全国模范职工小家 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的决定》,授予996个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1000个集体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称号、798名个人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我州4集体2人上榜。
我州获表彰的集体、个人如下:黔西南州税务局机关工会委员会、贵州苗药药业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州妇幼保健院妇女保健部工会小组、贵州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热压氧化厂—车间工会小组获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称号;普安县江西坡镇党委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工会主席李刚,兴义市龙达城市公交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朱熳锦获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
近年来,我州各级工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持续深化工会改革和建设,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夯实基层基础,激发基层活力,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建设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当好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团结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来源:黔西南日报 作者:郑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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