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28日起,兴仁县采取措施规范县城夜市摊点经营秩序,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氛围。
县整脏治乱办根据该县的要求,结合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精神,将采取措施加强对县城夜市饮食摊点的规范、监管。利用宣传车沿街宣传规范夜市秩序的相关内容,并向100多家夜市饮食摊点发放通知;强化夜市监管。从7月28日起,每天晚上9点钟之前,由县整治办牵头,并从成员单位抽人组成巡查组对夜市进行巡查;加强对夜市摊点业主的教育、引导,针对当前兴仁县县城实际,县相关部门与摊主签订《兴仁夜市摊点环境卫生包保责任书》。责任书要求夜市摊点业主要认识到现在摆设的摊点均为临时摊点,如因城市规划或市政建设需要进行变动时,各摊位必须服从主管单位的安排调配;各夜市摊位及广告牌摆放不能超过人行道道牙,摆放要整齐;各摊点的燃煤炉灶要保持清洁,不能乱丢煤渣;各摊点要设置纸篓并做到客走纸入篓,要保持摊点周围5米内无垃圾等物;各摊主要共同将摊点周围环境卫生搞好;要保持摊点路面清洁,做到无脏水、无油渍,收摊时要将潲水、垃圾带走,将路面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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