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落实“整脏治乱”包保责任制
兴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出台《关于实行“三创建一承办、百日会战迎旅发”暨“整脏治乱”包保责任制的通知》,强化责任落实,推进两项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乡镇(街道)、部门包保的内容是:乡镇、街道按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的“三创建一承办、百日会战迎旅发”暨“整脏治乱”工作进行包保。市直部门分区域、分路段进行包保。为便于公众知晓和社会监督,在包保路段醒目处悬挂包保责任公示牌,公示牌内容包括包保区域、负责领导、责任单位、联系电话、举报电话五项内容。
兴义市同时实行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督查负责制,对城区8个街道办事处的督查实行领导挂牌制,对乡镇的督查按副县级以上领导联系乡镇分工执行。该市成立了市级考核组,确保包保责任制落到实处。考核后按街道办、乡镇、市直部门三组分别进行排名评比,每次分组评比评出前一、二、三名,分别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全市通报表扬。对于评比中排最后一名的,第一次黄牌警告;连续两次排最后一名的,再发黄牌警告,并对乡镇(街道)、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三次排最后一名的,对乡镇(街道)、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责任人予以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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