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丨9月5日起,贵阳市出租汽车将加征1元/车次燃油附加费
多彩贵州网讯自9月5日零时起,贵阳市市区(南明区、云岩区、观山湖区)出租汽车将征收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为1元/车次。
根据2018年2月22日发布的《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市区出租汽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和实施运价结构调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2018年3月5日起,贵阳市市区(南明区、云岩区、观山湖区)出租车起步价调整为10元,起步里程为3公里,车公里单价为1.80元/公里。
《公告》同时规定,实行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当92号汽油加权平均价格达到或超过7.22元/升以上时,征收1元燃油附加费;每半年为一个测算周期,由行业管理部门公告实施。”
据介绍,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每半年为一个测算周期,即: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9月4日期间,如92号汽油加权平均价格达到或超过7.22元/升以上时,在2018年9月5日至2019年3月4日期间,贵阳市市区(南明区、云岩区、观山湖区)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征收1元/车次燃油附加费。
按照该《公告》规定,贵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对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9月4日期间(为期半年时间)的92号汽油价格波动情况进行了记录。2018年3月5日起,92号汽油价格为6.87元/升,至2018年9月4日价格波动了13次,其中价格波动上涨8次,价格波动下跌5次。2018年9月4日,92号汽油价格又调升为7.67元/升。通过每次涨跌天数加权平均计算,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9月4日期间(为期半年时间),92号汽油加权平均价格为7.32元/升,已经达到了《公告》规定的标准。
因此,2018年9月5日至2019年3月4日为期半年期间,贵阳市市区(南明区、云岩区、观山湖区)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征收1元燃油附加费,即:2018年9月5日零时起,贵阳市市区(南明区、云岩区、观山湖区)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为1元/车次。
为了作好此次燃油附加费的征收工作,贵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印制了征收燃油附加费1元/车次的标识,每车进行张贴,向乘客进行公示。同时,要求出租车驾驶员向乘客作好宣传解释工作,避免引起乘客投诉。市民如有疑问可以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咨询。如遇出租车驾驶员违规收费的情形,乘客可以拨打该电话举报维权。贵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要求各出租汽车企业和出租汽车驾驶员尽快张贴燃油附加费征收标识。(宋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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