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森林公安局2015年公开招聘协勤人员通告(2月10日报名截止)
根据工作需要,需公开招聘协勤人员10名(其中女性2名、男性8名,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现就招聘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发布招聘通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培训及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并自愿从事协勤工作。
(二)具有本县户籍和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化水平,复退军人放宽到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无纹身,身体条件符合协勤岗位需要;
(五)具有一定的电脑知识和操作能力;
(六)身高男生1.65米以上,女生1.55米以上;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二)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三)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四)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自愿从事协勤工作并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请于2015年1 月 21日至2015年 2月 1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证明及相关特长证件原件和本人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彩色照片1张到安龙县森林公安局二楼办公室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报名登记,(联系人:贺大立、杨明旗,咨询及联系电话:0859-5217093,手机:13648593058,13985959000,工作时间:每周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面试及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资待遇
对应聘人员,经面试合格后进入体检、政审等环节,对政治审查合格的10名人员,经培训及试用合格后,按照国家相关用工制度规定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加技术岗位补助的方式,欢迎广大有志人员踊跃报名。
安龙县森林公安局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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