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关兴公路通行车辆限速值的
公 告
关兴公路2003年开通,车流量逐年递增,尤其是2011年取消收费后,车流量更是急剧增大,因车速过高等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频繁发生,道路安全畅通得不到有效保障。鉴于关兴公路道路性质、车辆通行状况已发生重大改变,原大型车辆限速每小时70公里,小型车辆限速每小时80公里的规定已不适应当前关兴公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的需要。为控制行车速度,确保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经多方调研和论证,决定对关兴公路通行车辆限速值进行调整。现将限速值调整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自2012年9月20日起,通行关兴公路的其他车辆限速每小时40公里,小型车辆限速每小时60公里,特殊路段有其它限速标志的,按标志标明的限速值行驶。
特此公告
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
二0一二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