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派原则和程序
选派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报考信息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公开,规范操作,程序到位,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选派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选派的程序进行。
二、选派岗位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关岭自治县面向社会公开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见习就业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选派对象及条件
(一)选派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选派条件
1.安顺市户籍(户籍迁入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或安顺市生源。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11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选派
1.截止2018年11月15日,仍在我县担任村“两委”干部的人员。
2.在各级招考选派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
3.曾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被判刑的、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5.不符合选派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派的其他情形。
7.经县公开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见习就业领导小组研究不宜选派的其他情况。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5日—2018年11月16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二)报名地点:关岭自治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人社局三楼)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四)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电子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持县扶贫办出具的“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证明材料(原件);本市生源的考生,须持生源地县(区)教育和科技局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色同底照片4张。
5.《关岭自治县面向社会公开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见习就业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
6.《关岭自治县面向社会公开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见习就业诚信报考承诺书》1份。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选派公告》,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选派资格。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派工作的全过程,若有不符合选派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责任自负。
五、考试
本次选派计划,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确认成功后参加考试。
考试方式、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根据选派计划数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县公开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见习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县公开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见习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七、考察、公示
(一)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公开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见习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选派建议意见。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中发现本方案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不得参加选派情形的,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二)公示
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派人员,拟选派人员名单将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有反映的,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派的,取消选派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派,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派。
八、选派
公示期满,符合选派条件的考生,由县公开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见习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选派。选派方法:考察合格考生统一由县公开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见习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考试成绩排名(出现考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按报名先后顺序)依次选择见习就业岗位。
九、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待遇
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为每月2200元。试用期满后由工作岗位所在部门(单位)组织开展考核,考核合格后,签定选派协议,实行一年一签。
(二)选派后工资待遇
签订正式选派协议后,由县财政划拨专项资金,工资待遇为每月2800元。
从选派之日起,由县财政统一为选派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管理考核
(一)日常管理和年终考核
选派人员日常管理和考核由工作所在部门(单位)组织开展,结合工作职责,制定专门的考核办法开展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由选派单位按照相关程序终此选派协议,报关岭自治县公开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见习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激励保障
1.考录激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加强选派人员工作期间的表现和履职能力的跟踪管理,表现特别突出的,纳入村级后备干部进行培养,根据个人意愿,按照相关程序,到村担任或兼任村“两委”、“村社合一”经济组织负责人,可享受村干部相关待遇,鼓励参加本县各类招聘考试。
2.创业激励。选派期满后,选择到村自主创业的,并带领广大贫困群众致富,与贫困群众建立合理利益联结的,可按照规定申报扶贫项目支持,优先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等扶贫开发政策,定期组织参加创业培训,在门槛准入、收费、税收、贷款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和支持。鼓励选派人员采取资金入股、技术参股等方式,加入“村社合一”专业合作社,参与经营和管理。同等条件下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考生优先,优先条件由县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见习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一、其他工作及注意事项
1.本次选派工作由县公开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见习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选派工作未尽事宜,由县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见习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选派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3.本《选派公告》解释权属关岭自治县公开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见习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考生查询《选派公告》请登陆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在选派过程中,岭自治县公开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见习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选派信息(如报名、考试、体检、考察、选派等有关内容)都将在以上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选派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二、选派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51-37223316(关岭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1-37223152(中共关岭自治县委组织部)
附件1-3:
1.关岭自治县面向社会公开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见习就业岗位一览表.xls
2.关岭自治县面向社会公开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见习就业报名表.xls
3.关岭自治县面向社会公开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见习就业诚信报考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