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中有一种鸟叫荆棘鸟,虽然我从未真正见过这种鸟,只是在网络上见过。这种鸟没有艳丽的羽毛,但我还是喜欢它。荆棘鸟是南美的一种珍稀鸟类,又称刺鸟或翡翠鸟,因其擅长在荆棘灌木丛中觅食,其羽毛象燃烧的火焰般鲜艳而得名。我喜欢荆棘鸟这个奇特的鸟名,喜欢它火焰一般的颜色。荆棘鸟生活在充满尖刺的荆棘中,四处危机四伏,它娇小却不失坚强,它有着火焰一般的颜色有着火焰一般的梦想,它的梦想不是月季花的芬芳,也不是玫瑰花的艳丽。
荆棘鸟,还有这样一个传说,这是一只鸟的故事,也是一个追逐梦想的传说。据说丛林中的荆棘鸟,原来一生都不能发出声音,为了自已的梦想,它穷极一生寻找一根最尖最长的刺,不论刮风下雨,它都不会停止。只有找到那根刺,它才能成就一场惊天的涅盘,才能在浴火中重生。荆棘鸟最后找到了梦想中那根最尖最长的刺,它从空中缓缓降落,接着让那根刺狠狠扎进自己的身体,灿烂如血的夕阳下,血染红了它灰白色的羽毛。这里,我想说的是,荆棘鸟一只平凡的鸟,为了一个遥远的梦想一个执着的追求,为荆棘而生,也为荆棘而亡。
丛林这个词,在自然界就是树林,一些密密麻麻丛生的森林。而丛林的另一个寓意,在佛教里是指僧人聚居的地方,也就是寺院。出家人总是在远离烟火的地方修行,那里除了树林还是树林。于是丛林,就同时为自然界和精神界所借代,横跨两域而囊括四方。
丛林,原来是一句梵语,是梵语(贫婆那)的意译,指僧侣聚集修道之处,常指禅宗寺院,故亦称禅林。丛林出自班固的《西都赋》“松柏仆,丛林摧。”后来,丛林一词,又从寺院演变成寺院管理,也就是丛林制度。按佛教诣意,丛林,是取喻草木的不乱生乱长,表示其中的规矩法度。《禅林宝训》上说:“丛林乃众僧所止处,行人栖心修道之所。草不乱生曰丛,木不乱长曰林,言其内有规矩法度”。
而有一个人,一生常在这两个丛林里穿行,他就是徐霞客。徐霞客是中国的旅行文学之祖,一生足迹遍及现在全国的21个省,经过30多年撰成60万字的《徐霞客游记》。徐霞客从22岁开始,游历了中国的东南部和北部。到1636年,他已51岁,翘首西望,彩云之南还有一块神秘之地未曾去过。他自知时日不多,便决然地对家人说,我将寄身天涯,再探胜地,家里勿念,生死由之。就这样,徐霞客开始了人生的收官之旅。
徐霞客的朋友静闻僧人,听闻徐霞客有鸡足山之行,就对徐霞客说,我对云南佛地鸡足山,一直心向往之,早刺血写就了一部《法华经》,愿供奉于云南鸡足山,今日正好与你结伴,亲送血经,了我大愿。俩人遂结为伴,共赴鸡足山,途中俩人相得甚欢,颇不寂寞。他们离开江阴,晓行夜宿,徐霞客得其帮助,克服了许多困难。不料次年春行至湘江,不幸遇盗,行李银两尽失。此时只有血书《法华经》,静闻一直独擎于顶,血书得存。经此一难静闻一病不起,这时静闻对徐霞客说,吾将不生,请务必将这部血经与我的骨灰带到鸡足山,拜托拜托。
静闻僧人病逝于广西崇善寺后,徐霞客作诗痛悼,并遵遗嘱,将其火化,携其遗骨及血书经文跋涉千里,历尽艰辛,终于抵达鸡足山,将血经安放悉檀寺,遂其礼迦叶道场之愿。徐霞客是明崇祯十一年(1638)12月22日进入鸡足山,连续住了30天,每天写一篇游记。徐霞客后应丽江土司之邀下山,于第二年8月又再次返回鸡足山,日记续写到9月14日,这是《徐霞客游记》的最后一篇。徐霞客对鸡足山的游历,共考查记录了25寺、19庵、27静室、6阁和两庙。而吃住供应几乎全都是在寺院里。徐霞客在青山绿水间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终日在自然与佛界两个丛林中穿行,超凡脱俗黄卷青灯,过着世外桃园一样的生活。
佛寺的丛林制度,最初只有方丈、法堂、僧堂和寮舍。以住持为一众之主,尊为长老,居于方丈。佛寺一开始不立佛殿,唯建法堂,后来才逐渐立起佛殿。佛寺禅众无论多少,尽入僧堂,依受戒先后依次安排。僧众无论上下,均参加生产劳动以自给。又置十职,谓之寮舍,每舍任用首领一人来管理事务。秦、元魏时期至唐朝,寺院的首脑为三纲,即上座、寺主、维那,上座都是由朝廷任命。
丛林规模开始不大,到唐末五代之间,南方的丛林规模发展较快,如江西云居山,僧众多至千人,福州的雪峰山,禅徒一千五百人多人。到了宋朝,丛林建置益臻完备,禅众集中居住,如宋太祖建隆二年杭州净慈寺,学侣多至二千多人(《景德传灯录》卷二十六)。而北方丛林,亦始盛于宋代,一般的寺院都有千人以上。丛林职事人员的多寡,各依其规模建制大小而定。方丈为禅林正寝,住持所居之处又称为方丈,住持为全寺诸堂之头,故又称堂头和尚。规模较大的丛林,则有很完备的丛林组织,如首座(即上座)、西堂、后堂、堂主、书记、知藏、藏主、知客、寮元等,方丈之下有库房、客堂、维那寮、衣钵寮四个机构(通称四堂口),是为丛林的基本组织,重要寺务由住持会同首座等班首与四堂口首领共议进行。如今的丛林以其住持传承的方式不同,又可分为子孙与十方两类。
丛林法则是自然界里生物学方面的物竞天择、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规律法则。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基本属性,一是它的自然属性,一个是它的社会属性。自然属性是受大自然的客观影响,不受人性及社会性的因素影响。自然界中的资源有限,只有强者才能获得最多,这就是俗话说的“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淤泥”。而社会属性一般体现在动物界,人作为高等动物,特别是生产力、科学技术发达的时候,人类利用自己的主观意志,改变植物动物的物种,以及生存条件与环境,也可以决定它们的生死状况,人为地改变了丛林法则的自然属性,这就是丛林法则的社会属性。
森林中一棵伟岸的大树,它的树冠极力向上伸展,以寻求最多的阳光雨露,它粗大的的枝干尽可能地占领着空间,以呼吸最新鲜的空气。它的根系极尽繁茂,以汲取大地最多的精华。然而,在大树旁边,几棵瘦弱的小树却在生存的边缘挣扎,它们枝干细脆,叶片已接近枯黄。小树想:“大树你已经足够强大,为什么还要极力限制我的生长。”而大树想的却是:“小树,对于我来说,你的生长永远是个威胁。”自然界中存在丛林法则是必然的,为了生存和繁衍后代,自然就会出现有我没你、有你没我的竞争,这就是丛林法则,弱肉强食是它最典型的特征。
有一天大自然中的弱者,有可能变成强者,这里我想说说大树与小树的故事。在一个夏天的夜晚下了一场暴雨,丛林里的动物们睡梦里醒来,看见大树的树干被雷电给折断了,庞大的身躯凌乱地躺在地上,而它旁边的小树却安然无恙地立在那儿。大树问小树:“这么大的风雨,那么强的雷电,我如此强大都不能幸免遇难,你那么弱小怎么会没事,却能逃过一劫。”小树呵呵笑道:“正是你的高大招致了你的毁灭,难道你忘了树大招风吗。”
在非洲大草原上,虽说动物的种类繁多,但只有两大类,一类是食草的,一类是食肉的,食肉动物处于食物链的顶端,食草动物处于中间。食草动物辛辛苦苦吃了半天,好不容易长了一点肉,最后弄不好还是成了狮子、猎豹、鬣狗的盘中餐。这就是丛林法则中最基本的一点,弱肉强食。其实大到国家间、政权间的竞争,小到企业间、人与人之间的竞争,都会有丛林法则的影子。
丛林法则不是完全适用于人类社会,毕竟人类社会不同于无序竞争的原始丛林,人类社会是智慧生物构成的群体,它只适用于法治不健全的社会以及专制的体制,在一个健全的现代社会,完全遵照丛林法则,那就会成为弱肉强食,武力成为决定命运的社会。
地球生态上来看,如果完全按照丛林法则行事,那么人类为了自身的发展可以无限攫取地球资源,这样最终会毁灭自然界,进而反过来会影响到人类自身生存,也就是说丛林法则会毁了人类自己,现在全球气候普遍变暧,便是一个最好的例子。丛林法则其实只是人类社会的所谓强者,以及甘愿被欺凌的弱者用来欺骗自身的说法。人与人之间也应该是平等的,每个人都有权享有天赋的权利,没有什么人高贵什么人下贱这类欺骗人的说法。随着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强权就是真理是行不通的,即使暂时存在也是不能长久的。
亚马逊河有世界上最大的丛林,其面积比欧洲还要大,有700万平方千米。它从安第斯山脉低坡延伸到巴西的大西洋海岸。亚马逊丛林对于全世界以及生存在世界上的一切生物的健康都是至关重要的。丛林里的一棵棵树能够吸收二氧化碳,而这种气体的大量存在使地球变暖,危害生态平衡,促使极地冰盖融化,还会引起洪水泛滥。树木产生的氧气,是人类及所有动物所必需的。亚马逊丛林遮天蔽日,植物种类居全球之冠,树上栖息着猴子、树懒、蜂鸟、金刚鹦鹉,丛林下的河流生活着淡水龟、淡水海豚、海牛,陆地上生活着美洲虎、细腰猫、貘、犰狳等。
如果亚马逊丛林从地球上消失,全球的气候将会普遍上升,南北极的冰层将会逐渐消溶。
丛林是宁静的,但也是喧闹的。丛林的早晨,高大的乔木和林间的野草像是刚醒来的一群孩子,那些淡黄的、粉红的、紫红的、雪白的花儿,有大有小,或远或近,珍珠般撒落在草丛里。一只松鼠从草丛里轻轻窜出,机警而狡黠的眼睛忽闪忽闪的,还发出“噗哧,噗哧”的声响,惹得周围的野草一阵惊慌。喜鹊灵巧地跳跃在枝头上欢快地歌唱着,一只兔子慵懒地坐在柔软的草地上,红色的眼中闪着奇异的光茫,抬着头看着浩瀚的天空。一只花啄木鸟在一棵不知名的树上笃笃笃地啄着树干,而一只长尾巴老鼠惊鸿一瞥地从树枝上一跃而过。一条羊肠小路蜿蜒穿过丛林,层层叠叠的枝叶在我的头顶的上方,遮住了生机盎然的寸寸阳光,我踏着丛林间松软潮湿的泥土,仿佛又回到了那遥远的童年记忆。
丛林里,一只鸟的驻足或是一只鸟的飞起,或许掀不起什么波澜,而一阵清风,却会吹落昨夜树叶上凝结的点点露珠,走进丛林,感觉会有一种莽莽苍苍的粗犷之美,空气也清新了许多,脱离了尘世的喧嚣,也许你还会暂时忘却了琐碎扰人的尘世烦忧。如果说现在的城市是一件五彩斑斓的结婚礼服,而丛林便是这件服饰最妩媚的裙裾,而让一片片丛林走入一个城市,那么这个城市就是一个活动的天然氧吧。
散文/张礼
简介:曾用笔名:雪克、流水,曾于《人民文学》《民族文学》《鸭绿江》《诗歌报月刊》《词刊》《中国诗人》《读者》《作品》《北方文学》《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滇池》《边疆文学》《四川文学》《散文诗》《世界诗人》《青春》台湾《葡萄园诗刊》《创世纪诗刊》《心脏诗刊》《秋水诗刊》《笠诗刊》香港《大公报》《文汇报》《中国文学》《文萃》德国《欧华导报》澳门《澳门月刊》美国《新大陆》《品杂志》等数百种刊物发表作品。有诗集《北回归线上阳光》等出版。有作品译成英、德等国文字。曾任云南省当代文学研究会理事、普洱市作协理事、墨江县文联主席。曾获第四界池幼章文学奖、首届雁翼诗歌奖等。著有长篇小说《隐形按摩师》《茶马大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