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丹寨县为“非遗”文化发展铺“钱程”
本报讯 贵州省丹寨县财政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投入,每年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非遗”文化的传承、发掘、整理的同时,财政每年在预算内安排500万元作为“非遗”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又设立200万元文化遗产保护基金,从财力上为“非遗”文化发展铺“钱程”。
该县加大对“非遗”文化宣传的财政投入,支持“非遗”文化事业发展和遗产保护;“非遗”文化经常性投入增长幅度应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保证一定数量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乡镇、村“非遗”文化建设。同时,调整优化投入结构,有效整合和优化配置各类文化资源;国有文化企业因土地置换而产生的土地级差收益,以“先征后返”的方式扶持文化企业;对进入文化领域的民营企业,在投资核准、信用贷款、土地使用、申请各类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和人才培养等方面,与国有文化企业享有同等待遇;对重点保障“非遗”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每年安排一定量的土地指标。在此基础上,该县财政每年投入30万元设立“云上丹寨文化文艺创新基金”,支持开展民族文学、音乐、舞蹈等文艺创作活动,并每两年举办一次文化作品精品展。
目前,该县共有7国家级、15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6个省级“文化艺术之乡”;3人获国家级、11人获省级、211人获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称号;101人获得民间艺(匠)人职称资格,12人为高级工艺师;6个文化品牌获国家知识产权商标注册;先后获“全国最具民族风情县”、“中国自驾游基地”、“未来五年中国最佳休闲度假县”、“2010年贵州十大魅力旅游景区”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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