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用报告》上的逾期记录,只会影响贷款吗?9月16日,云南省银保监局官网披露了一则“昭通银保监分局关于刘虎任职资格的批复”。该批复显示,昭通银保监分局经审核,发现某银行大关县支行行长拟任人刘虎,因《个人信用报告》共有9次逾期记录,不符合身为中资商业银行董事和高管拟任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因此,昭通银保监分局否决了其任职资格。
经审核,昭通银保监分局发现刘虎《个人信用报告》共有9次逾期记录,其中30万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次数为8次,单月最高逾期金额为2317元;此外,刘虎的贷记卡,逾期次数为1次,逾期金额为2251元。
昭通银保监分局认为,该行为不符合《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七十九条“申请中资商业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拟任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二)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声誉”的规定。
因此,昭通银保监分局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不予核准刘虎担任某行大关县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