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机关效能,展示干部良好形象,8月19日,安龙县教育局在二楼会议室召开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动员会。全局干部职工参会,会议由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吴应发主持。会议全文学习了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内容,结合实际,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贯彻落实。
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把“四要十不准”内容印发给局各股室干部职工,作为长期的政治理论学习内容。采取分散学习、集中学习,组织讨论、领导讲解、交流心得等形式进行贯彻,使“四要十不准”入脑入心。通过学习,让全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对推进全县教育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规定的自觉性。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求各股室干部职工在办公桌上放置“四要十不准”内容,以便随时学习。通过制作宣传标语,在宣传栏张贴规定等,提高知晓率,为落实好“四要十不准”的具体要求营造浓厚氛围。
三是率先垂范,创先争优。局领导班子要从自身做起,带头学习、带头实践。再次重申严格进行考勤,做到上班有签到,下班有签退,公差明去向。全局干部职工要对照“四要十不准”的具体内容,结合“六型”机关创建活动,从遵守纪律、热情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开展作风自纠自查,及时改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努力在工作中创先争优。
四是严肃纪律,严格奖惩。局党组将把是否遵守“四要十不准”作为衡量“作风建设年”和“创先争优”活动是否取得实效的主要标准,作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作为评定干部职工年度目标考核等次的主要依据。局作风建设年督查组将对各股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对干部职工存在违反规定行为的,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整改或实施责任追究。
(王益枢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