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一酒店因设置不规范,被临时查封一个月,并限期整改。
近日,安龙县公安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常某经营的金馨酒店金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酒店疏散楼梯间设置栅栏门,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4.1条之规定;疏散楼梯间未形成封闭楼梯间,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5条之规定。以上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大队监督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规定,当场下发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和《责令整改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该酒店第四层予以临时查封,查封期限为1个月,逾期不整改火灾隐患的,不受查封期限的限制。
安龙消防大队通过强硬手段和措施,力保全县在党的十八大攻坚战期间有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编辑:贺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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