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12月1日上午,黔西南州安龙县兴谊煤业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海箐煤矿职工代表给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送来一面“公正执法、执政为民”的锦旗,这仅是安龙县人社局劳动执法大队为农民工维权的一个缩影。
事情还得从11月4日的事说起:11月4日上午,安龙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海箐煤矿徐林田等29名民工投诉称:“2014年8月至10月贵州兴谊煤业集团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海箐煤矿拖欠他们劳动工资30.848万元”。于当日下午会同安监、工科、信访等部门组建工作组,组织海箐煤矿矿长潘宣彬等民工和贵州兴谊煤业集团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王成祥就该纠纷进行处理。于当晚21时答成一致意见:由劳动行政部门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贵州兴谊公司在11月15日前核实民工人数及拖欠金额并支付到民工手中。11月19日,该矿负责守井口、抽水和负责协调维修建设炸药库及看护原通达煤矿的马志国等6名民工电话反映该矿拖欠他们劳动工资5.084万元。工作组及时与贵州兴谊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联系,但均不接听电话,后通过兴仁县劳动监察大队联系该公司股东刘华(海箐煤矿实际控制人),称该公司已知这个情况,将派人到安龙来处理此事。可该公司不主动解决和配合处理拖欠工资事宜,反而采取不接听电话、相关责任人回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损坏了农民工合法权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且在人社局下达的责令整改期限内未进行整改,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规定的情形,11月24日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后,联系到公司负责人,要求在三个工作日内前来处理此次纠纷案件,该公司负责人25日赶到安龙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商讨解决办法。于11月28日,将拖欠的工资共计35.932万元发放到重庆市潼南县的刘洪道等35名农民工手中,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劳动权益,深受群众的高度赞扬。
据了解,截至目前,共受理投诉案件55件,结案55件,涉及农民工778名,讨回工资666.0484万元。(张永方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