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2014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宪法宣传日,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首个宪法宣传日当天,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安龙县人民法院、安龙县人大常委会、安龙县司法局的代表来到县桂花广场开展了以“弘扬法制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在此次宣传活动中,宣传人员热情的向过往群众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册,宣传宪法精神,告知群众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检察院和法院的干警对前来咨询的群众进行了悉心的解答,通过采取多种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最容易接受的方式现场解答群众提出问题,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刘亚娟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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