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迟迟不愿公开的集资款
“集资修路剩余的钱,群众跟我反映多次,我一直采取拖的方式对待,现在想起来真是不应该。”安龙县万峰湖镇纳赖村某组原组长贺某某在检讨时说。
贺某某检讨的原因,还得从镇纪委接到的一个举报电话说起。
“我们组群众集资修路的账目,都好几年了还不公布,你们管不管?”2018年8月,群众带着怨气在电话里向镇纪委工作人员说道。
“集资账目不公开,里面肯定有问题。”镇纪委迅速组成调查组对问题线索进行核实。
“贺某某当组长时带领大家修路,我们把集资款交给他管,是因为信任他,路都修好3年多时间了,也不跟大家说一下用了多少?”调查组走访群众时,群众对这事满是怨言和不满。
2015年,万峰湖镇在纳赖村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通组公路建设工程。经村民小组会议商议后,大家同意每户集资1500元作为建设路面扩宽、打板等群众投工投劳费用,共集资4.35万元,全部交由组长贺某某统筹保管支付。
众人拾柴火焰高,没几个月,全长2.1公里、宽3.5米的通组公路全线建成通车。
“用了多少钱?集资的钱还剩多少?”修路所需费用结清后,群众理应知道资金使用情况,哪知一等就是3年多。
“组里集资修路剩余的钱,你为何迟迟不公开?”调查人员找到贺某某。
“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拖一拖大家慢慢就忘记了......”贺某某见事实已无法隐瞒,只好全部说出实情。
原来,通组路项目支出挖机、打板等费用共2.96万元,结余1.39万元。2017年10月,贺某某离任该组组长后,未向群众公开资金使用情况,也未召开群众会对剩余资金进行处置,想通过装糊涂的方式,让这笔账目淡忘在时间的长河里。
2019年4月,贺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他不敢公开账目,原来还是有‘猫腻’的,要不是纪委来查,这笔‘糊涂账’不知哪年才能算清?”2019年2月,镇纪委在该组召开群众会议,公布了2015年通组公路建设所有账目收支情况,并将集资剩余资金进行现场清退。
“贺某某作为村民组组长,打群众利益的‘小算盘’,不仅辜负了群众的信任,更伤害了群众感情,受党纪处分实属必然。”镇纪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来源:廉洁黔西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