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拍蝇"进行时 | 兴义市、义龙新区2名村组干部被立案审查
日前,兴义市、义龙新区分别对辖区内1起村组干部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1.兴义市洛万乡陇纳村未牙贤组原组长岑某某案。岑某某在任陇纳村未牙贤组组长期间,个人保管组集体资金2804元。2018年4月,岑某某离任时,未将该笔资金进行移交,滞留时间长达12个月。2019年5月,岑某某被立案审查。
2.义龙新区万屯镇纳玉村治保主任王某某案。2018年,王某某虚报冒领村组干部、治安巡防员工资1300元;参与私分纳玉村2016年退耕还林还草项目资金(其余人员另案处理),王某某分得13832元。2019年5月,王某某被立案审查。(来源:廉洁黔西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