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龙县栖凤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谎报案情案件,行政拘留1人。
6月23日17时许,安龙县栖凤派出所值班室接到骆某志电话报警称:在栖凤街道办事处蘑菇小镇C区发生一起强奸案,请求出警。接警后,安龙县栖凤派出所民警立即电话通知蘑菇警务室人员先行赶往现场,随后组织值班警力赶往现场。
经调查:张某某带领孙女(8岁)到骆某某(男,48岁,蘑菇小镇某小区)家喝酒。酒后骆某某便教张某8岁孙女说谎道:“你被C区15栋某单元401那个男的用麻袋罩着并抱到家里面强奸了”。同时骆某某还威胁石某某如果不这样说,以后真的会被那个男的用麻袋带走,而且跟谁都只能按自己编的话说。石某某因为害怕,就将骆某某教的谎言告诉了处警民警。
经民警审查后,骆某某对自己谎报案情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骆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谎报案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相关规定,目前,骆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金200元人民币。
(黄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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