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罚款+记分!女子使用伪造机动车行驶证被安龙交警查处
机动车行驶证,是公安机关核发给机动车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伪造、使用伪造的行驶证,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近日,安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福昆线2151公里路段(小地名:五格村路口)开展日常路检路查时查获一起使用伪造的机动车行驶证。
当日,执勤民警在检查一辆车牌号为贵AH1***的小型轿车时,该车驾驶人梁某出示的行驶证与公安系统中该车辆登记的所有人不一致。在民警的询问下,驾驶人梁某承认了自己使用仿造行驶证的事实,随后民警便把该女子驾驶的贵AH1***的小型轿车扣留,并通知驾驶人梁某到县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据梁某交代,她是通过微信交易办理的假证,并向民警提供了办理假证的微信付款记录。梁某声称办假证就是“好玩”并不知道犯法,直到这次被查处,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也是后悔不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2020年7月29日,梁某被安龙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罚款2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收缴伪造的行驶证。
安龙交警温馨提示:“杜绝假证,远离违法”、“坚决打击买卖假证行为”!
(李音豪)
责编:蔡林 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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