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38人次
“我在就业工作上跟踪问效不到位,对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及时……我将认真反思,切实扛起责任,强化整改落实,确保收官战就业工作提质增效。”2020年9月,安龙县纪委监委对普坪镇总科村就业工作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约谈时,一名负责人如此说道。
这是安龙县纪委监委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的生动实践。今年以来,安龙县纪检监察机关紧盯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促使党员干部自觉防止和纠正违纪行为,既惩治极少数,又教育大多数。
该县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小节”不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运用谈话函询、提醒谈话、约谈等方式早打“预防针”、勤敲警钟,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同时,将警示教育融入日常监管过程中,依托“纪律教育一刻钟”“一案一整改”等契机,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巡回展、组织旁听庭审、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等活动,以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以警示教育形成震慑,让广大党员干部心有敬畏、行有所止,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今年1至10月,该县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3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干部174人次,占比73.1%;第二种形态37人次,占比15.5%;第三种形态15人次,占比7.1%;第四种形态12人次,占比5%。(安龙县纪委监委)
来源:廉洁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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