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民警宋波因公牺牲 战友群众挥泪送英雄
11月16日上午9时,因公牺牲民警宋波的告别仪式在安龙县殡仪馆举行。现场庄严肃穆,一幅写着“鞠躬尽瘁典范长存,执法如山毕生无悔”的挽联高挂。着装整齐的民警辅警,闻讯赶来的干部群众,含泪送别英雄。
11月14日6时,安龙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宋波在执行任务时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享年52岁。
宋波牺牲后,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冯延,贵州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郭瑞民,黔西南州委副书记、州长黄兴文,省公安厅领导温贵钦、阳成俊、张二宏,黔西南州领导高峰、李淞等相继作出批示,公安部政治部、法制局,省公安厅政治部发来唁电。
宋波1991年8月从贵州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后分配到安龙县公安局工作,历任派出所副所长、法制室主任、法制大队大队长。
从警31年,宋波始终不忘初心使命,兢兢业业,恪尽职守,求真务实、铁面无私,牢牢守住公安机关执法生命线,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公平正义。先后被安龙县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省公安厅授予“先进法制民警”“执法示范标兵”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4次。今年,又荣获“全省优秀人民警察”、贵州省第五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法制岗位的21年,宋波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始终立足岗位强学习、乐此不疲苦专研、一丝不苟严把关,从一名法制新兵成长为法制专家;他始终坚持每一起案件全程跟踪审核把关,重大案件、复杂案件、疑难案件做到每案必审、每卷必阅;他始终以队为家,常常通宵达旦比对一条条线索、翻阅一份份笔录、审核一本本卷宗。在21年的案件审核中,他经手、办理、审核的1万余件刑事案件、2万余件行政案件无一差错。他是领导充分信赖的业务能手,他是安龙公安公认的案件“把门将军”,他是民警和群众口中的“宋法制”。在他的带领下,安龙公安的法制工作取得了一个又一个优异成绩,多次被贵州省公安厅授予“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从警31年,清正廉洁是宋波同志人生第一信条,他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于律己,不徇私情。特别是对人民群众的服务用心用情、无微不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体现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宗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每一条黑恶线索、每一份问讯笔录、每一起黑恶案件,他都亲自把关、亲自审核、全程参与,共审核、受理黑恶线索138条,指导核查打掉黑恶集团和团伙犯罪案件7宗,抓获犯罪嫌疑人173人,破获各类黑恶刑事案件212起,扣押冻结涉黑涉恶资产4100万元。
金盾光辉,忠诚卫士执法如山践初心使命;警徽璀璨,许党报国鞠躬尽瘁颂英灵楷歌。宋波一生坚守平凡的法制岗位,直至生命的最后的一刻,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他无愧于鲜红的党旗,无愧于庄严的警旗,无愧于闪亮的警徽。
来源:黔西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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